关于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第一批准入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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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阿拉善左旗沙漠戈壁户外越野旅游市场秩序,筑牢旅游安全防线,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提升越野旅游服务质量,填补行业管理空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及《阿拉善左旗沙漠戈壁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车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结合我旗腾格里沙漠、戈壁地貌等越野旅游实际特点,经过企业申报、资质审核等环节,确定了阿左旗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第一批准入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对准入名单中的车辆、驾驶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有据可查,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匿名、无证据异议,将不予受理。我局将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止。

二、监督方式

三、相关说明

1. 本次准入名单内的车辆、驾驶员,均已通过资质审核,具备沙漠戈壁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资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相关标准,驾驶员具备相应准驾资质及沙漠驾驶经验,且已投保车辆及人员相关保险。

2. 准入车辆、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纳入阿拉善左旗沙漠戈壁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管理体系,由阿拉善左旗户外越野旅游服务协会发放统一的“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标识”,标识需规范张贴于运营车辆指定位置,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监管、隐患排查及信用评价。

3. 对于本次未列入准入名单的车辆、驾驶员,后续可按照本次准入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完善自身资质条件,向行业协会提交准入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纳入后续准入名单管理。

4.未列入准入名单的车辆、驾驶员,严禁从事阿拉善左旗沙漠戈壁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活动,一经发现,将联合公安、市监、交通、林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切实杜绝“野穿”“私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准入驾驶员需严格遵守沙漠越野安全操作规范,履行风险告知义务,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杜绝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等行为;准入车辆需定期进行安全检修,确保车辆状态良好,符合沙漠戈壁越野行驶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环保规定,杜绝污染沙漠环境。

附件:阿左旗户外越野旅游服务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第一批准入名单

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