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整治虚假宣传、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无证经营、强迫购物等突出问题,现持续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无导游证从业、伪造转借证件;
2.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3.擅自变更行程、甩团、诱导增加购物点、自费项目;
4.辱骂游客、限制自由等强迫消费行为。
(二)强制消费违规
1.强制消费或变相强制购物(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
2.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3.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
4.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发布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游客购买旅游产品;
3.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或增加付费项目;
4.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未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5.线上平台发布的旅游产品未依法公示经营者资质信息。
二、举报方式:
2.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线索举报电话:
地区线索举报电话地区线索举报电话市本级四子王旗集宁区卓资县丰镇市凉城县察右前旗兴和县察右中旗商都县察右后旗化德县
(工作日受理: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3. 线索举报邮箱:
地区线索举报电话地区线索举报电话市本级wlcbslylxxsjb@163.com四子王旗szwqwgj@163.com集宁区jnqwhj@126.com卓资县zzxwhhlyjbgs@163.com丰镇市fzswtj@163.com凉城县lcxwlj1880@163.com察右前旗hjf9555@126.com兴和县xhxwhhlyj@163.com察右中旗cvzqwlj@163.com商都县sdxwhjbgs@163.com察右后旗cyhqwgjjj@163.com化德县hdxwhsczhxzzfj@163.com
4.来信来访地址: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2号)
三、举报要求:
1.提供事件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及具体行为;
2.附相关证据材料(合同、票据、照片、视频等);
3.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匿名举报需确保信息可追溯。
特别提示:
1.严禁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责;
2.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查证属实优先处理;
3.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欢迎广大游客、文旅从业者、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共同维护乌兰察布市旅游品牌形象。我们将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严肃处理,并适时公开典型案例。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