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主播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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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旅游报

□ 杨洪浦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保委发布的案例来看,网络直播销售旅游产品引发的消费纠纷日益受到关注。梳理发现,直播间旅游产品的消费陷阱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资质造假等,旅游者需要在保持警惕的同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警惕这些消费陷阱

首先要警惕虚假宣传。直播间里,一些主播为了吸引流量、促成交易,会对旅游产品进行过度包装甚至无中生有。

例如,北京某旅行社在直播间销售产品时,通过微信私下向游客承诺“保证进入国家博物馆参观”,然而在实际行程中并没有履行。北京某旅游公司在直播间宣称“3至5个家庭即可成团”,为旅游者营造精品小团的氛围,结果却组织了9个家庭,旅游者反映旅游体验感大幅下降。还有某直播间中宣传的“旅游者每日可享受128元自助早餐”,实际上却是牛奶、泡面和火腿肠。旅游直播间中的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其次,注意防范以“低价”为饵,行“套利”之实的价格欺诈。

例如,湖南某旅游公司以2480元的价格销售“昆明—大理—丽江双人六天五晚纯玩无购物”旅游产品,价格看似接地气,但核心套路在于将游客以零元转卖给地接社,地接社则通过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获取回扣。游客不仅支付了团费,还陷入了强迫购物的陷阱。另一起“以时间换价格”的案例:某直播间打出了“购买999元双人畅游全国旅游产品,三年不出行可退”,但当旅游者要求退款时,商家直接“下线消失”,这种看似美好却不能兑现的产品,实为价格欺诈。

最后,不要忽略资质造假问题。很多商家喜欢给自己乱贴品牌标签,借助品牌效应快速获取旅游者信任。

例如,湖南某旅游公司对外宣称与中国国旅有关联,实际上毫无关系,就是彻头彻尾的冒牌货。上述999元双人游案例中,旅游者查询商家营业执照时发现,其经营范围不包含旅游业务,这个所谓的旅行社其实是没有合法运营资质的“黑社”,冒用“国旅”品牌正是为了掩盖其非法经营的事实。

因此,旅游者在直播间购物的时候不能被主播带节奏,要提高事前甄别能力。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直播间里的消费陷阱,旅游者该如何避开?

购买前应做到3要:一要查资质,要旅行社提供完整的企业名称,不要只看直播间名字,要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当地文旅部门官网查询其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二要看合同条款,切勿轻信主播的口头承诺。遇到不签合同或以模糊文件替代的直播间,其产品坚决不买。三要留证据,妥善保存直播录屏、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是顺利开展维权的重要保障。

同时,旅游者还要了解发生纠纷后的3条维权路径:第一是投诉举报。旅游者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第二是诉讼。对于商家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行为,旅游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第三是刑事报案。对于涉嫌诈骗的商家,旅游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惩戒罪犯并追回损失。

优质的旅游直播市场环境,需要直播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严格依法监管,旅游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共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