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OTA平台“智行”推出机票优惠活动。据详情页,用户报名后,购买不少于5张含“飞五送一”标签机票并完成出行,即可兑换面值1000元的国内机票优惠券。
吕强在飞友交流群内见到此活动,“感觉挺划算的”,便于2月22日连续买下7张机票。事后在航旅纵横app对比票价,吕强才发现7张机票的购买价格全部高于实际票价。相差185元至224元不等,差价总额高达1369元。而群聊中其他参与活动者也都买到差价票。
旅客陷漫长投诉,未得“退一赔三”反被“拉黑”
《正在新闻》致电智行客服,询问吕强所购机票为何存在差价,截止至发稿前,未得回应。
吕强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智行理应给予“退一赔三”的补偿,辗转向12326、12315和12345投诉。因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吕强准备向智行提起诉讼,相关材料正等待审核。
民航局曾发布《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称,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对销售代理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除了吕强外,还有很多消费者遇到“飞五送一”活动差价的情况。
黄意是一个飞行爱好者,经常关注各购票平台活动。2月22日晚购买了675元的“飞五送一”机票后,他发现航旅纵横所示票价仅为480元。为验证差价常在200元左右的猜想,黄意再次购买另一班活动机票,发现差价同为195元。黄意提供的购票界面显示,带“飞五送一”标签的机票价格明显高于同班航线普通机票,两者在售舱位相同。对于差价原因,客服向黄意解释:“除了机票还有价值1000元的优惠券,所以导致票价方面会有这个情况”。
同样买到差价票的梁文收到类似回复。客服称梁文所购机票属“飞五送一”活动产品,包含机票和特惠套餐券,仅可退差价或全额退票,不能作出退一赔三的补偿。针对智行是否存在将差价转换为优惠的质询,客服回应称是“用户场景不一样”。
吕强、黄意和梁文向客服投诉后,所持账号均出现被限制购票的“拉黑”界面。黄意更换设备和账号,再次购买活动机票并致电客服投诉,对方就新订单的差价问题给出“出票时金额错误”的解释,并提供使用机票后退回差价的解决方案。
支付金额较实际票价高出184元的胡瑞两次联系客服,对方允诺退差价后又改口仅赔付120元优惠券。胡瑞选择直接退款,并称不会再使用智行。“没发现的,这个差价就被他们赚到了。发现了的也只是赔个差价,对于他们来说什么都没损失,我觉得这样非常不公平、不合理。”
吕强告诉《正在新闻》,OTA平台将差价票包装成“机票+优惠券”的操作屡见不鲜。他去年在去哪儿平台也买过差价票,坚持投诉后得到“退一赔三”的赔偿。据多位受访者出示的订单界面和实际票价界面,同程、携程和飞猪等多家OTA平台亦存在差价售票行为。
去年“3·15”期间,国航、东航和南航等至少5家航司均有发布维护旅客权益的公告:消费者可于各航司官方平台查验机票信息,如查实第三方销售商存在加价销售等行为,各航司将为旅客退还差价损失,并按相关协议对涉事单位采取追责措施。
吕强购买的多张机票分别由东方航空和深圳航空承运。吕强称,向东航反映情况时,只得到未从中赚取差价的回复。
《正在新闻》注意到,目前智行APP内已不再显示“飞五送一”活动,前述旅客被“拉黑”现象亦被解除。但消费者仍未得到满意赔付。
售卖“差价票”属违法行为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连大有律师告诉正在新闻,售卖差价票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价格的权利;经营者应明码标价。该行为属于未明示价格构成,隐瞒实际票价。该行为同样违反《价格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该行为属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捆绑销售。
连律师同时指出,除平台需承担民事责任外,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第40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平台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若平台长期、大规模实施价格欺诈,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可能涉嫌诈骗罪或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