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不进去了,就在这看看你。”
一段对着黄河唠家常的穷游视频,没骂街、没造谣、没P图,竟被景区扣上**“侵犯名誉权”**的帽子,逼得博主连夜删视频、公开道歉。
更魔幻的是:山西景区喊冤,陕西景区沉默,信号背锅,游客挨罚。一场100元门票引发的舆论风暴,撕开了5A景区最难看的“遮羞布”。
事件始末:一句话,惹来“名誉权”投诉
网友@田野的风 在壶口瀑布外围拍了段短视频,对着黄河喊出心里话,标题“穷游壶口瀑布”,定位显示山西壶口瀑布。
视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普通人的真实感慨:
- 没侮辱景区
- 没捏造票价
- 没丑化景观
- 没引导网暴
结果,景区直接投诉:
恶意攻击、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故意制造舆论,侵犯我司名誉权!
还强调: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景点!
博主顶不住压力,两天后发布道歉视频。
原视频近12万互动,道歉视频8万+,全网彻底炸了。
跨省反转:山西景区:“不是我!我是受害者!”
舆论把山西壶口瀑布骂上热搜,评论区、直播间全线“沦陷”。
山西景区紧急回应,句句无奈:
1. 事发地是陕西壶口,不是我们!
2. 信号交叉背锅:山西地界陕西信号强,定位飘到山西,我们无辜躺枪。
3. 黄河是自然景观,不是某家公司开发!
4. 我们不回应,只做好服务。
陕西景区则表示:不了解此事。
一场投诉,变成陕晋跨省罗生门。
最冤的是博主:我就说了句实话,怎么就侵权了?
门票真相:陕西100,山西100/110,网友:没说错啊!
查遍票务平台,事实清清楚楚:
- 陕西壶口:成人票100元(观光车40元必选)
- 山西壶口:成人票100/110元(观光车20元必选)
博主说“一人100”,完全是客观事实。
景区拿“优惠票”反驳,纯属偷换概念:
老人、学生、军人有优惠,不代表成人票不是100元。
律师直接定性:不构成侵权!
- 陈述真实票价
- 无侮辱诽谤
- 无捏造事实
- 属于正常评价权
《民法典》写得明白:只有侮辱、诽谤才侵害名誉权。
游客说“门票100”,是陈述事实,不是诋毁景区。
全网怒了:山河属于人民,不是某家“摇钱树”
评论区一边倒,网友骂醒所有人:
- “黄河是母亲河,不是你家收费窗口!”
- “100块看自然景观,还不让说贵?”
- “好口碑是服务出来的,不是投诉删视频删出来的!”
- “明明是公共资源,偏偏说成‘我司开发’,脸呢?”
这件事最刺痛人的,不是100块钱,而是态度:
- 游客说句大实话,被按头道歉
- 景区占着山河收费,却容不下一句正常评价
- 自然景观,被包装成“公司资产”
灵魂三问,问醒所有景区
1. 自然景观,凭什么变成“某司开发”?
黄河、瀑布是天地造化,不是企业造的。配套可以收费,但不能把山河当成私产。
2. 说真实票价,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如果说“门票100”都算侵权,那以后游客连真话都不能说了?
3. 景区的口碑,是靠“捂嘴”还是靠服务?
怕差评、删视频、投诉游客,只会越捂越黑。
用心降价、提升服务、尊重游客,才是长久之道。
写在最后
博主对着黄河喊一声“妈”,是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情怀。
山河壮丽,本应让每个人都能亲近。
别让100元门票,挡住了国人看母亲河的路;
别让玻璃心投诉,寒了亿万游客的心。
黄河不属于任何一家公司,它属于每一个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