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选的是最便宜那张机票,怎么付款时就莫名其妙多了七八十?”
这话你是不是也说过?春运刚过,315前夕,无数消费者翻出手机账单,才发现自己在各大旅游平台上,又被“割”了一茬。
别以为你躲过了“默认勾选”就万事大吉。现在的套路,早就升级了——用大字吸引你下单,用小字悄悄加价,用复杂的优惠规则让你眼花缭乱。你以为自己在省钱,实际上,你每点一次“确认支付”,都在为平台的“套路算法”买单。
这不是简单的商业伎俩,这是对消费者智商的双重降维打击。
天津的刘先生最近在携程看了一张机票,标价显示“低价首选”,他满心欢喜地点进去付款,结果账单出来,比预期多了近百元。往回一翻才发现,在密密麻麻的条款角落里,赫然勾选着一个他根本没注意的“飞行保障礼包”。
这不是个例。
澎湃新闻的调查记者亲自测试了同程旅行平台:一张标价613元的“低价首选”机票,到了支付页面,莫名其妙变成了757元。中间差的144元,是系统默认捆绑的“酒店优惠券”和“出行保险”——而这些附加项,只用一行比蚂蚁还小的灰色字体标注在页面最下方,你不放大根本看不见。
更绝的是飞猪。平台上打着“X项至高减XX元”的旗号,乍一看优惠力度巨大,实际上是把票价先抬高了,再用减法给你“回归”到原价。你在这边算得头昏脑涨,以为捡了便宜,殊不知最后付的钱,比直接在航司官网买还要贵。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一针见血:这种展示逻辑,合法但不合理,在消费者决策的瞬间,构成了精准误导。
说白了,就是欺负你眼瞎。
如果说捆绑保险还算“低级玩法”,那最近曝光的“飞五送一”、机票次卡,就是妥妥的“结构式陷阱”。
北京的消费者李潇就踩过这个坑。
他在某平台看到“飞满五单送1000元免单券”的活动,心动了,为了凑单硬是多飞了几次。结果五张票飞完,拿着“免单券”回头一算账,傻眼了——他买的每张机票,都比航司官网的实时售价贵了将近200元。五张票加起来,溢价刚好接近1000元。
什么意思?
平台先悄悄在你的票价里多收200块,攒够五张,再把这1000块包装成“赠品”返还给你。你兴奋地以为自己薅到了羊毛,殊不知那本来就是你的钱,平台只是替你保管了一下,还顺手送你一张“好人卡”。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直言:这种操作,本质上是虚假让利,把钱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还让消费者感恩戴德,涉嫌构成欺诈。
信息不对称,就是这些平台的利润来源。
你在那儿比价、算优惠、凑满减,精疲力竭,平台只需要动动算法,就能让你在“优惠幻觉”里多掏钱。
最扎心的问题来了:为什么平台敢这么明目张胆?
答案很简单——你拿他没办法。
一张机票多收你50块,等你发现了,想去维权,打客服电话、找平台投诉、截图取证、填表申诉,一套流程走下来,少说三五个小时。就算你较真去12315投诉,等回复的周期也要十天半个月。为了这50块钱,搭进去的时间和精力,早就超了。
正如北青网报道中刘先生那句无奈的感慨:“平台的违法成本太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太高。”
这是赤裸裸的不对等博弈。
平台算得很清楚:100个人里,就算有99个人事后发现了这50块钱,真正会去维权的可能不到5个。而这5个人里,最后能坚持到退款的,可能只有1个。那剩下的99个人的钱,就是纯利润。
哪怕被投诉了,大不了退你50,平台没有任何损失。
你当他在做生意,他当你在交智商税。
好在,这次315的聚光灯,终于照到了这些隐秘角落。
今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了12家票务平台,直指诱导消费和价格陷阱。但真正让平台瑟瑟发抖的,是另外一条消息——
3月13日,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同步发布公告:旅客若在第三方平台遭遇加价销售,可向航司反馈,一经查实,航司将退还差价,并对销售商追责。
这一招,绝了。
以前你在平台买票被加价,平台说是“市场行为”,航司管不着。现在航司亲自下场验真,你买的票到底是多少钱,后台一查就清清楚楚。平台再想靠信息差赚黑心钱,门都没有。
这相当于给了消费者一把“尚方宝剑”:以后在平台买的票,只要觉得贵了,直接找航司溯源,多收的差价,原路退回。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早就规定,搭售商品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不能默认勾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构成欺诈可以“退一赔三”。法律一直都在,缺的只是执行的决心。
而现在,决心来了。
在线旅游平台不是没有活路,但“套路经济”真的该到头了。
当AI智能体时代即将来临,消费者动动嘴就能比价、溯源、查底价的时候,你还躲在“螺蛳壳里做道场”,天天研究怎么用小字加价、怎么设计优惠陷阱,不觉得可笑吗?
真正稀缺的资源,从来不是流量,是信任。
与其费尽心机算计你那点蝇头小利,不如把页面做简单点,把价格做透明点,让每一次点击都干干净净。
毕竟,人心丢了,可就再也买不回来了。
你买机票时被莫名其妙加过价吗?是在哪个平台?评论区晒出来,让大家避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