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对着黄河喊了一声:“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个人100元,我们就不进去了,在这里看看你就行了!”
就是这么朴实无华的情感表达。
事后竟被景区投诉侵犯名誉权。
两天之后,游客发布道歉视频。
一下子,全网都沸腾了。
他错在哪里?
一个人100块钱,真的不贵嘛?
为了省100元,就抱怨了一下。
还惹上了官司。
为什么看到博主出来道歉?
网友们会这么生气。
首先,100块钱真的不贵嘛?大家一个月才挣几个钱?其次,出来玩,游客难道不能评价?跟名誉权有啥关系?
景区对于网络舆情的回应:视频标题
“穷游壶口瀑布”
及内容存在
“恶意攻击、诋毁、歪曲事实”
,误导公众认为门票100元太贵,是
“故意制造舆论”
。景区强调,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并附上官网门票标准,称门票有不同人群优惠,并非全部100元,指责视频“断章取义”。
我谢谢您咧,还有不同人群优惠。
咋的就是不能说贵呗!
现在似乎平台对舆论管控非常严,谁投诉谁有理?直接下架了人家的视频。
一个小景点,光门票就收100元。
坐车还要花几十,捆绑消费。
我们还不能说贵,说了就是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们说了贵,还要吃官司!
作为旅游开发公司。
开发维护都需要钱,所以收取一定的门票和管理费,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但为啥收这么贵,得有依据吧?
而且别人难道不能质疑收费贵?
平台方其实问题也非常大。
不应该是“谁投诉、谁就有理”。
然后直接下架视频,息事宁人。
好在这一次公道自在人心。
“黄河”是大家的,你花了钱,做了相关的配套,定了收费的标准,并不意味着,你收到的全是赞美,别人不能抱怨吐槽。
接不接受吐槽是你的权利。
但吐槽也是消费者的权利。
想要以大欺小,消费者不同意。
国家就应该立法,对于自然景观和人造景观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定期进行评估。
人造景观的门票,可以根据投资成本加管理费用,由地方政府物价部门自行确定。
自然景观的山河秀丽,并非金融机构投资形成,属于国家自然资源。景区管理投入的资金成本在门票中的占比要适当才行。
开发自然景区需要投资,收费也是应该的,但是不能成为他们的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