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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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个市直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4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委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主要矛盾,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可通过值班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专用信箱和通过“码上巡”二维码进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每天0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2026年4月26日18:00截止。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888-3990201。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