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一句“门票100不进去”就侵权|长沙律师张梅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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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短短十几秒的游客视频,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也撕开了不少景区“玻璃心”的遮羞布。一位游客来到壶口瀑布,对着奔腾的黄河水,满是感慨地喊了一句:“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我们就不进去了。”没有一句谩骂,没有一丝诋毁,更没有编造谎言、歪曲事实,只是普通人看到心仪景点后的真实感慨,是最朴素的消费选择表达。可就是这样一段毫无恶意的视频,竟被景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投诉下架,甚至被扣上“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帽子。

游客拍摄的视频里,全程没有过激言辞,没有抹黑景区,没有虚构票价,只是陈述了“全价票100元一人”的客观事实,同时表达了自己觉得票价偏高、选择不入园的想法。这种行为,放在日常生活中再正常不过:逛商场觉得衣服贵不买,下馆子觉得菜价高换一家,出门旅游觉得门票不值选择远观,都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也是最常见的真实反馈。

可景区的回应,却让人大跌眼镜。景区方投诉称,游客是“恶意攻击”,还辩解称“不是所有人都收100,还有半价票”,试图以此证明游客歪曲事实。更离谱的是,景区竟声称“壶口瀑布是公司开发的景点”,把大自然馈赠的天然景观,直接归为企业私产。

后续事件还出现了戏剧性反转:因秦晋大峡谷特殊地形,晋陕两省手机信号交叉覆盖,视频定位误显为山西壶口瀑布,山西景区紧急澄清,称事发地实为陕西壶口瀑布,自己是无辜躺枪,而陕西景区方面则迟迟未给出清晰回应。一场跨省乌龙,反倒让景区的慌乱和敷衍,暴露得更加彻底。但不管是哪一方景区,核心问题始终没变:

游客正常陈述事实、表达个人感受,到底哪里侵权?

首先,游客说的“一人100”,指的是景区全价门票价格,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没有半点虚假。景区有半价票、优惠票,是景区的定价规则,不能因为存在优惠票价,就否定全价票的存在,更不能以此指责游客“歪曲事实”。难道游客吐槽门票贵,还得把景区整套票价表背得滚瓜烂熟,把优惠政策、免票规则一一说全,才配发表看法?这显然是强人所难,更是刻意刁难普通游客。

其次,也是最核心的一点:

壶口瀑布是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就的天然景观,是属于全体国人的公共资源,绝非某家公司的私产。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壶口瀑布是黄河流域最具代表性的景观之一,千百年来,它屹立在晋陕大峡谷,属于每一个中国人。景区所谓的“开发”,不过是修建围栏、铺设步道、搭建配套设施、设置出入口,本质上只是提供了基础的管理和服务,收取的门票也理应是服务费、管理费,而不是“观赏大自然的费用”。

景区把公共景观圈起来,划定收费区域,本就容易引发公众争议,如今却反过来打压游客的正常言论,把“天然景观”说成“公司资产”,完全混淆了公共资源与商业经营的边界,既不合情理,更难以服众。

从法律层面和常理来看,游客的行为,压根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法律上认定侵犯名誉权,需要满足捏造虚假事实、公然侮辱诽谤、造成对方社会评价降低等核心要件。而这位游客,既没有编造票价,也没有辱骂景区工作人员,更没有散布负面谣言,只是基于自身感受,说出了对门票价格的看法,属于

正常的言论自由和消费评价范畴

当下,文旅行业越来越卷,景区拼的是服务、是口碑、是游客体验,而不是“捂嘴”和“控评”。游客愿意拍视频、发社交平台,哪怕是吐槽,也是对景区的关注;愿意说出真实感受,反而能帮景区发现问题、优化服务。可偏偏有些景区,听不得一点不同声音,容不下一句客观吐槽,但凡有人说票价高、体验差,就急着打压、删帖、扣帽子,这种做法,只会寒了广大游客的心。

文旅产业发展到今天,早已经不是“圈地收钱”的粗放时代了。游客的消费观念越来越理性,对公共资源的归属认知越来越清晰,大家愿意为优质服务、特色体验买单,但绝不愿意为“过度收费”和“傲慢态度”买单。

壶口瀑布作为知名景区,坐拥独一无二的自然景观,本有着天然的流量优势和口碑基础。可这次的投诉操作,看似是在“维护景区名誉”,实则是自毁口碑,把小问题闹成大争议,把游客的正常反馈,变成了全网质疑的公关危机。真正有格局的景区,从不会害怕游客吐槽。面对票价争议,不会急着反驳、甩锅,而是会耐心解释定价依据,优化优惠政策,提升配套服务,让游客觉得“票价值得”;面对公众声音,不会想着捂嘴、打压,而是会虚心倾听,正视问题,用诚意和行动化解争议。

反观这次事件,景区不去反思票价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到位,反而把矛头指向普通游客,用“侵权”的大帽子压制实话,用偷换概念的辩解混淆视听,不仅显得格局狭小,更暴露了自身经营理念的落后。

越捂嘴,越显心虚;越打压,越引争议

,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可惜很多景区始终想不明白。

国人对名山大川、自然景观的热爱,从来都带着深厚的情感寄托。就像视频里的游客,喊出“妈,我们来看你了”,是把黄河当作母亲河,把壶口瀑布当作家国情怀的寄托,这份情感,远比一张100元的门票更珍贵。我们不反对景区合理收费,毕竟景区的日常维护、管理运营、设施建设都需要成本,适当收取服务费,公众大多能够理解。但我们反对的是,把公共资源私有化,把自然景观当成牟利工具,更反对景区仗着运营权限,打压公众的正常言论,容不下半句实话。

大好河山,属于全体人民,不是某家企业的私产。景区的职责,是守护好这些自然瑰宝,为游客提供优质的观赏体验,而不是设卡收费、傲慢怼人。

别让一道围栏,挡住了黄河的壮阔;别让一张门票,寒了国人的情怀;更别让一次捂嘴,毁了景区的口碑。

游客吐槽一句门票贵,真的不侵权。真正侵权的,是把公共景观圈起来乱收费,是滥用规则打压正常言论,是丢掉初心、只剩傲慢的经营态度。

希望更多景区能明白,文旅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口碑的积累靠的是真诚服务。放下“玻璃心”,拿出大格局,倾听游客声音,正视公众诉求,才是长久发展的正道。别等到游客都不愿来、不敢说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7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