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百里杜鹃景区发布
景区无人机飞行管理事项公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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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里杜鹃景区无人机飞行的公告
为维护百里杜鹃景区公共安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人身安全与游览体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景区无人机飞行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术语定义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指机上没有驾驶员进行操作的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机。
二、可飞行时段与预约规则
(一) 百里杜鹃景区预约飞行时间为每天8:00–18:00,因景区人员非常密集, 百里杜鹃景区共设4个起降点,其中普底景区设置2个起降点, 分别为:地景公园平台和红军广场平台,每天能预约200人次,每人每天每个点允许飞行30分钟,每个起降点每次只能起降10架无人机;金坡景区设置2个起降点,分别为:百花坪成双亭下方草坪和马缨林观光车站观景平台旁,每天能预约100人次,每人每天每个点允许飞行30分钟,每个起降点每次只能起降5架无人机,预约成功的需在无人机起降点排队等候飞行;
(三)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因操作不慎或者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景区游客受伤或财产损失的,无人机使用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禁飞时间
(一)禁飞时间:每天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8:00禁飞。因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需要飞行的,须经相关行政单位特别批准。
四、飞行管控措施
(一)所有无人机拥有者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完成实名登记。无人机违规飞行的,景区有权立即要求违规者停止飞行操作。对多次违规者将纳入景区黑名单,限制其未来预约权限或参观资格。
五、监督举报
六、公告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景区将通过电子屏提示及广播提醒等方式加强宣传,请无人机使用者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本公告由百里杜鹃景区负责解释;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百里杜鹃景区无人机登记处及起降点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