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有段短视频突然火起来,一个人站在壶口瀑布旁边,对着黄河喊话,他说妈妈,门票每人一百块,我们嫌贵就不进去了,这人没骂人也没砸东西,就是借用老一辈常说的黄河母亲这个说法,发了一句牢骚,视频里他语气挺平静的,还带着点调侃味道,可这段视频很快被转了几十万次。
景区运营方看到这个情况后不乐意了,说这损害了黄河的名誉权,准备走法律途径处理,很多人觉得不理解,黄河是自然河流,不是公司法人,怎么会被言语伤害呢,查阅民法典发现,里面没有提到自然物能享有名誉权,以前也没有人因为一条河被侮辱而打官司,现在景区把黄河注册成商标,还拿这个品牌来打官司,听起来让人感觉不太对劲。

壶口瀑布这个自然遗产不是人工修建的公园,它的价值来自黄河几百万年冲刷形成的地貌,再加上中华文化中母亲河的特殊地位,可是现在门票价格提高到一百元一张,其中六成以上的成本都用在安保和保洁这些日常维护上,临汾市的财政收入有百分之十八依靠这个景区支撑,涨价实际上变成一种隐形税收。
抖音上已经有人教大家绕开收费的地方,找到免费角度去拍瀑布,黄山和张家界早就开始用淡季免票加预约的办法,游客数量没减少,口碑还变好了,壶口这边却还是老样子,只管收钱、限制人流,也不多解释,文旅部喊了多年公益景观要让大家普遍受益,但没人明确标准,什么叫公益景观,也没人查门票的钱到底花到哪里去了。
有教授在私下场合提到,将黄河注册成商标,再借此起诉游客,相当于把国家拥有的公共资源偷偷转变成私人财产,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至今还没有人真正到法院去主张这一权利。
这件事卡在文化习惯和商业逻辑之间,一时半会儿解不开,需要时间去慢慢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