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的大好山河壶口瀑布被人霸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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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口瀑布没有被任何个人或企业“霸占”,其所有权依法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你听到的“霸占”说法,源于近期一起景区运营方与游客的舆论风波。

真相:并非“霸占”,而是“管理权”争议

- 法律归属:根据 《宪法》与 《民法典》,壶口瀑布作为自然水流资源,所有权归国家,任何企业无权私有化。

- 运营现状:目前由陕西宜川与山西吉县两地的国有或特许经营公司分别运营,负责修建步道、护栏及提供安保服务,收取的是管理服务费,而非“买断山河费”。

风波始末

3月,一位游客因觉得门票贵(100元+观光车费),在景区外围拍视频喊话“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就不进去了”。景区运营方以“恶意诋毁、侵犯名誉权”为由投诉下架视频,并声称“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

正是这句“我司开发”的表述,引发了公众“山河被霸占”的强烈反感。目前景区已向游客道歉,承认措辞不当,并澄清其仅拥有经营权。

结论:祖国山河依然属于人民,只是看护它的“管家”在服务态度和收费逻辑上,让部分游客感到了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