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喊妈”引投诉:壶口瀑布被围后,谁还能挡住圈占山河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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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奔涌,壶口咆哮。

有人站在景区之外,对着母亲河喊一句“一人100,不进了”,竟被以“名誉侵权”投诉。

这不是段子,是2026年春天最扎心的现实。

01 、100元的门票,1000里的边界

陕西壶口景区宣称“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理直气壮地将亿万年自然雕琢的奇观,定义为“私有财产”。

100元门票,是晋陕两省的明码标价;强制观光车,是绕不开的“过路费”。

可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壶口瀑布属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企业只拥有经营权,而非所有权。

你修了路、建了车,收服务费天经地义;但你不能把山河纳入版图,把公共遗产圈成自家领地。

02、 从壶口到长江:圈地逻辑的致命蔓延

愤怒的不止是游客,更是公众对“边界”失守的恐惧。

今天你们围壶口,明天就能围长江;后天是不是要给喜马拉雅山立牌收费?

当公共资源被私有化,每一座山、每一条河,都可能变成资本的提款机。

景区方混淆“运营”与“所有”,用“我司资产”的傲慢,践踏公众对自然的敬畏。

更令人心寒的是,面对合理吐槽,他们不反思服务,反而“捂嘴”,试图用投诉压制真相。

这哪里是管理,分明是把公共的馈赠,变成了少数人的牟利工具。

03、 谁给的权利?法律与民心的双重拷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公园坚持全民公益性,不得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

《自然保护区条例》重申:自然资源属全民所有,实行统一确权登记 。

政策红线清晰可见,可现实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乱象屡见不鲜。

景区可以用“企业运营”包装利益,但公众心里有杆秤:

黄河是民族根脉,山河是公共家园,没有任何人有权将其私有化。

当“圈地收费”成为常态,当“公共利益”让位于“资本逐利”,我们失去的不仅是门票钱,更是对自然的敬畏、对公平的信仰。

04、 反转:沉默不是顺从,愤怒才是底色

舆论沸腾之下,景区紧急“澄清”,试图撇清责任。

可网友的质问掷地有声:山河是全民的,不是某家公司的!

律师明确表态:游客客观陈述事实,不构成侵权。

法律站在公众这边,民心也站在公众这边。

投诉不会阻止黄河奔流,反而会照见资本的贪婪与管理的漏洞。

我们不反对合理运营,但坚决反对把公共遗产变成私产;我们支持生态保护,但绝不允许借“开发”之名,行“侵占”之实。

壶口瀑布的咆哮,是自然的呐喊;公众的质疑,是民心的回响。

山河本无主,岂能任圈占?

希望景区早日醒悟:与其投诉游客,不如守护山河;与其沉迷门票经济,不如回归公益初心。

否则,今天围壶口,明天围长江;终有一天,人心的“壶口”,会将这些逐利者彻底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