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北京八达岭长城上,有两名女子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留念,其中一人刻字、一人在旁拍摄。3月24日,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景区已找到涉事的两名女子,并移交给了派出所处理。
两名女子在八达岭长城城墙上刻字(视频截图)
想彻底杜绝“八达岭长城刻字”等旅游恶性事件,看来只在出事后“罚”是不够的,还应该从“法、技、教、管”四方面协同发力:
1. 违法必究,提升震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长城保护条例》虽明令禁止,但违法成本仍偏低。应推行
“快速追溯+高额赔偿+公益诉讼”
机制,对刻字者除罚款外,可责令其承担高额修复费用,并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形成“
刻字即社死
”的震慑效应。
2. 技术赋能,源头阻断
全国各相关景区应在重点敌楼、隘口部署震动感应报警系统,结合高清摄像头与无人机巡查,实现
“人未刻、声先至”
。现场可通过语音广播
实时警告
,将破坏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3. 疏堵结合,转化“留念”需求
许多刻字源于游客“到此一游”的纪念心理,各景区可主动在景区外设置数字化“留名墙”或颁发刻有登城时间的纪念章,引导游客通过合法途径满足情感需求,变
“刻砖毁城”为“数字存档”
。
4. 重构叙事,强化敬畏
讲解员不应只讲历史年代,更要着重讲述
“长城砖的不可逆性”
——每一道刻痕都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物理结构的永久伤害。通过展示被刻字砖块的对比照片,让游客直观感受
“破坏即失去”
。
城墙砖上可以清晰看到“张丽、蕊霞姐妹留念”的字样(视频截图)
文明的底线在于对规则的敬畏,更在于对历史的共情。
只有当“不敢刻”的惩戒、“不能刻”的技术与“不想刻”的自觉形成闭环,长城才能免于“被签名”的命运。
审核:柏瀛、王海英
主编:李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