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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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梁平区文化旅游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价格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在旅游招徕活动中以不实信息误导游客;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违法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行程、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和产品。

(二)导游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长;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诱导游客消费,或者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以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闭车门、扣留证件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

(三)在线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互联网发布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不签订或者不规范签订合同,进行虚假承诺,诱导游客平台外交易、违规收取定金,将游客交由无资质主体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服务;无证人员通过互联网违规承揽导游业务等。

三、投诉举报

1.投诉电话:12345。

2.举报电话:区文化综合执法支队:023-53511872。

3.现场举报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南站三路二号门梁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举报人员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提供详尽、准确的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5.举报人需如实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联系并核实举报情况。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相关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特此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