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
集中开展非遗领域
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一起来看
关于开展沂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违规证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重点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办理、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相关证书行为,规范非遗证书认定、颁发及使用秩序,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健康发展,根据临沂市《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违规证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沂南县工作实际,集中开展非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县所有涉及非国家法定非遗证书办理颁发、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有违必查、有法必依,重点清查以下领域和行为:
(一)违规办理制售非遗证书主体。无合法资质擅自开展“非遗大师” “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等各类非遗相关证书认定、颁发、制售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通过伪造官方授权、堆砌无关资质、虚假宣传等方式,冒充官方机构或具备合法评定资质,为他人办理非遗相关证书的主体。
(二)违规使用非遗证书行为。持有的非遗相关证书不属于国家法定非遗证件,却以“非遗大师”“非遗传承人”等名义进行线上线下商业宣传、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烟台中艺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线机构制售的非法“非遗大师”证件开展各类活动的行为。
二、排查整治重点场所
1.全县各类展会、商业街、步行街、美食街、旅游景区内的非遗摊位、非遗类商户。
2.从事非遗相关文创产品开发、非遗技艺展示、非遗培训等经营活动的机构和场所。
三、工作要求与监督举报
请县域内涉及上述重点场所的经营主体、从业单位及相关个人,严格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营造规范有序的非遗保护传承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0539-3221769
举报邮箱:sdynwhj@163.com
举报受理单位: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征集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