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2026年江都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方案》部署,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重点针对全区旅游行业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导游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或持过期、伪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2)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或压缩游览时间;
(3)导游以辱骂、威胁、诱导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4)导游通过虚假宣传、隐瞒行程关键信息(如购物点数量、停留时间)误导旅游者;
(5)导游服务态度恶劣,敷衍讲解,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线索。
2.强制消费行为
(1)旅行社或导游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幌子,实际通过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2)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3)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24小时服务);
2.信件举报:邮寄至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旅游市场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科(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人民路36号)。
四、相关要求
1.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涉事单位或个人信息(如导游姓名、旅行社名称、车牌号等);
2.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录音录像、照片等);
3.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或夸大事实。
五、处理流程
1.对收到的线索进行台账登记,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对线索逐一核查;
2.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1)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暂扣或吊销导游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列入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4)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