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虚假宣传等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旅游资讯 1 0

为纠治旅游行业有关乱象,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旅游行业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对酒店星级、等级进行不实或夸大宣传,以及提供的实际服务、设施与标注等级不匹配的行为;

2.发布过度美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酒店、景点照片、视频,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选择的行为;

3.以“低价团”“特价团”为噱头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参团,借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

4.虚构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夸大优势,作虚假商业宣传,诱导消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5.虚假宣称旅游产品为“官方授权”“独家代理”,虚构优惠政策,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

6.旅游行业经营者之间,通过回扣、返利等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谋取交易机会、抢占客源的商业贿赂行为;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以采取手机拍摄等方式,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微信小程序)上传,或者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除此之外,也可通过来电(12315、12345)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