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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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抚顺市下辖的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是辽宁省的“东大门”,也是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四大河流的发源地。

核心概况:

地理位置

:地处长白山脉西南延续部分,东与吉林省梅河口市、柳河县、东丰县毗邻,西、西北与抚顺县、铁岭县接壤,南与新宾满族自治县相依,北与开原县、西丰县相连。

行政区划

:辖10个镇、4个乡,188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清原镇。

自然特征

:地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地占82.7%,最高海拔1100.1米。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5.3℃。

人口经济

:2024年常住人口约22万人。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约66.3亿元,2025年预计达76.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2.2万元。

核心特色与最新发展:

四大河流发源地

:作为浑河等河流的源头,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浑河正源位于清原县湾甸子镇的滚马岭。

特色农业

:确立了玉米、水稻、中药材三大主导产业,是“辽宁特产龙胆之乡”,并创建了“清原农珍”区域品牌。

重大项目

:投资109亿元的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已实现多台机组并网发电,二期项目也已获批,清原将成为我国北方唯一建有两个抽水蓄能电站的县区。

生态旅游

:拥有红河峡谷漂流(国家4A级景区)、筐子沟等著名景点,被誉为“全国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示范县”。

历史沿革

:清原于1925年(民国14年)设治,1928年正式建县,战国时属燕国辽东郡。史称“小辽水”、“沈水沟”,沈阳的得名即与流经此地的沈水(今浑河)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