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李亮)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全链条打击虚假宣传、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公平环境,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公示2025年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
此次公布的7起典型案例,涵盖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两类重点违法情形,涉及旅行社、企业机构及个人等多个主体,违法情形均暴露行业监管漏洞与风险隐患,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不合理低价游成整治重点 多家旅行社被罚
案例显示,2025年7月至8月,当地3家旅行社先后出现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其中,山西鑫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在“畅享内蒙古5天4晚”旅游活动中,不仅存在上述行为,还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未载明旅行社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等《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违法情节更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林某某被罚10000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某某被罚2000元且暂扣导游证30日。
内蒙古行知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畅游内蒙5天4晚”旅游活动,同样存在不合理低价游及回扣获利问题。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40066元、罚款5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天;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罚5000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暂扣导游证15天、罚款2000元。
无证经营屡禁不止 多主体被追责
除不合理低价游外,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此次整治的另一重点违法类型,共有4家企业、1名个人因违法操作被处罚,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025年4月至8月,鄂尔多斯市某之家旅行社有限公司、某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康巴什区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某综合发展中心,以及个人杨某某,分别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日本寒假研学”“心动江南六日游”“五一”特训等旅游招徕信息,包含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服务等完整内容,均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针对上述违法主体,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处罚:3家企业及准格尔旗某综合发展中心各被罚款10000元,个人杨某某被罚款15000元;同时,5家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杨某、刘某、赵某等及张某某,各被罚款2000元,部分人员同步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典型案例公示,是鄂尔多斯市深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聚焦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强化常态化巡查与精准打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