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灌云消费券等您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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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合“苏超”赛事和“五一”假期,充分挖掘县内消费市场潜力,激活消费动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助力县域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回暖提质,我县将开展“乐在灌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01 发放主体 灌云县人民政府 02 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整体周期:2026年4月1日—5月5日 活动上线时间:2026年4月1日 补贴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24:00 补贴核销及使用时间:2026年4月25日—5月5日 03 活动对象 灌云本地市民,来灌消费群体。 04 使用范围 灌云县范围内自愿报名、审核通过的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餐饮、住宿、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企业需具备独立经营资质、完善的支付核销条件,无重大违法违规交易记录。 05 活动方式及资金 类型为实际消费金额满减消费券,分为2种:满200减50、满500减150。

3.资格摇号与结果查询: 灌云消费券:2026年4月21日上午10:00,“我的连云港”APP系统将自动、一次性随机抽取消费券资格,摇号过程全程留痕可监管。消费者可于2026年4月25日起,通过“云闪付”APP,点击“我的-优惠券”或通过“我的连云港”APP消费券预约页面查询消费者摇号结果。 (二)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取得电子消费券(消费红包)后,通过领取的手机号码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我的-优惠券”查看票券,并在参与活动商家处使用云闪付二维码消费时自动抵扣。 07 注意事项 1.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 2.一笔订单仅可享受一张消费券。 3.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5.本活动发放的优惠和权益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我的连云港”APP、中国银联以及商户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冻结用户账号。县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到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7.消费者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实施细则及活动相关补充规定,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将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等官方渠道公示。 原标题:《最美人间四月天,灌云消费券等您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