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发生一起顺风车逃单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事件全程充满反差,让不少人感慨人性与契约精神的缺失。
薛先生一直有自驾川藏线的想法,因个人经济条件有限,他驾驶自家面包车,开启穷游西藏的行程。一路上,他风餐露宿,历经长途奔波,顺利走完川藏线,抵达丽江后准备返程,为分摊路途油费、过路费等成本,他在顺风车平台发布接单信息,寻找同行乘客。
不久后,两名女子联系薛先生,二人计划从丽江返回杭州,携带3条宠物狗及多件行李,与薛先生的返程路线大致契合,双方达成乘车约定,确定行程费用为4450.17元,路程全程2505公里。
随后,薛先生前往两名女子入住的民宿,顺利接上二人及3条狗、随身行李,从丽江出发前往杭州。为尽快抵达目的地,薛先生日夜兼程,连续行驶两天两夜,未曾过多休整,最终安全将两名女子及宠物、行李送至杭州指定地点。
到达目的地后,两名女子告知薛先生,车费已在顺风车平台完成支付,因平台结算存在延迟,款项会在30分钟内到账,若现场再次支付,会出现重复扣款情况,说完便准备离开。
薛先生基于信任,未过多核实平台付款状态,允许两名女子离开。半小时后,薛先生查看账户及平台后台,并未收到任何车费,随即联系两名女子询问,对方坚称车费已支付至平台,是平台结算问题。
薛先生立刻联系顺风车平台客服,经后台核查,客服明确告知薛先生,该笔订单未产生支付记录,两名女子已在后台取消支付操作,薛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恶意逃单。
为追回车费,薛先生在杭州滞留两天,反复与两名女子沟通,对方始终拒绝支付,还态度强硬表示,若薛先生不服,可选择报警或起诉。薛先生无奈之下报警处理,民警介入调解时,两名女子出示一张标注3月18日的付款截图,以此证明已支付车费。
薛先生当场指出截图存在明显漏洞,订单尚未完成送达时,无法确定具体车费金额,女子出示的截图却精准对应最终车费,且支付日期早于行程结束时间,足以判定截图为伪造。
后续有媒体介入此事,记者前往两名女子居住地址核实情况,对方始终闭门不出,依旧坚持已支付车费,还斥责记者骚扰,扬言要报警处理。
平台再次向媒体及薛先生确认,后台数据显示该订单无支付流水,两名女子存在恶意逃单行为,平台已对其账号采取封号处理,同时协助薛先生开展车费追讨工作,但截至目前,薛先生仍未收到4450.17元车费。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有网友留言:“跑2505公里不容易,油费过路费都不少,一分钱没拿到太憋屈”;也有网友表示:“伪造付款截图属于恶意欺诈,不能轻易放过,必须承担责任”;还有网友评论:“顺风车本是互相方便,利用别人信任逃单,太没有契约精神”;更有网友直言:“平台也要完善规则,未收款前不能让乘客轻易离开”。
此次事件涉及明确的权责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薛先生按照双方约定,将两名女子及随行物品安全送达目的地,已完整履行顺风车承运义务,两名女子享受运输服务后,拒绝支付约定车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继续支付车费、赔偿薛先生滞留杭州产生的食宿等损失的违约责任。
同时,两名女子伪造付款截图,虚构已支付车费的事实,骗取薛先生信任后离开,涉案金额4450.17元,已超过多数地区诈骗罪立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规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诈骗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并非个例,此前多地出现顺风车恶意逃单、伪造付款凭证事件,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司机合法权益,也破坏顺风车行业的信任基础,扰乱正常的出行服务秩序。
薛先生本想通过接单分摊穷游返程成本,善意与人方便,最终却耗费时间、精力,还承担了油费、过路费成本,维权过程屡屡受阻,这样的遭遇让众多顺风车司机心生警惕。
契约精神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顺风车模式依托双方信任建立,恶意逃单、伪造凭证的行为,突破道德底线,也触碰法律红线,无论是平台还是相关部门,都应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约束与惩处力度,保障司机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性发展。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此次事件也敲响警钟,涉及金钱交易的往来,务必核实清楚款项到账情况,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信息及法律来源
2. 顺风车平台官方后台核查说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5. 法律快车专业法律咨询意见
6. 地方媒体现场采访核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