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景区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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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者:

为切实保障景区公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维护景区游览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现就花果山景区内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体游客及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者严格遵守执行:

一、安全管理原则

1.景区全域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擅自飞行。

2.因新闻采访、景区宣传等特殊工作确需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型、轻型、小型等各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须提前向景区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内飞行。严禁任何未经审批的违规飞行、“黑飞”行为。

3.景区管理部门有权对违规飞行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交公安、文旅、空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飞行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景区信息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承诺书》→按照许可要求规范飞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

1.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者应自觉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与引导。

2.严禁在人员密集区域起降、飞越人员密集区域上空,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游客,进入景区前请自行在景区外妥善保管,不得带入景区违规使用。

花果山景区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