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关于规范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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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经营主体、相关单位:

为规范阿坝州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彰显“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文旅品牌形象,推动全域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1 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强化自律意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严禁虚假标价、虚假折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节令商品标价及促销宣传须真实准确,不得借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强制消费,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 全面落实明码标价

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清晰标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及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3 规范自主定价行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区域消费特点合理制定价格,在经营成本未明显增加时不得大幅度提高价格。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月饼等节令商品须合理定价,严禁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变相提价。

4 规范景区价格行为

景区经营者须在售票处、景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及投诉电话。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票中票”收费,严禁捆绑销售、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费用。景区内观光车、索道、演艺等经营项目须单独明码标价,由游客自愿选择。

5 规范住宿价格行为

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经营者应保持客房价格稳定,在线上线下经营渠道醒目位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退房时间及另付费项目。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预订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涨价、单方面毁约或强制取消订单,不得在退房时收取未予标明的清洁费、被褥费等额外费用。

6 规范餐饮价格行为

餐饮经营者须做到菜单、价签标价一致,特色菜品比价合理,不同规格菜品分别标价;“小份菜”“半份菜”需明确标示分量及价格,严禁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外卖打包费、有偿服务项目须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杜绝“两套菜单”、低标高结等行为。

7 规范交通价格行为

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单位,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停车前半小时免费等惠民政策。出租车、网约车须按规定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主动出具发票,不得拒载、议价、绕道加价。

8 规范重大活动期间价格行为

重大节庆、赛事、文旅活动期间,不得借机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禁止擅自在活动场地及周边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入场费”“占位费”等未公示费用。临时增设摊位、停车场须提前报备并明码标价。

9 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未明码标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10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交易凭证、标价照片、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若发现涉及治安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阿坝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阿坝州商务局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