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擦亮 “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 文旅品牌,推动全域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阿坝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布关于规范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公告,从经营准则、标价要求、各行业规范等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违法行为查处标准和投诉举报渠道,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要求全州各经营主体、相关单位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强化自律意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严禁虚假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强制消费等价格欺诈和违法经营行为,节令商品标价及促销宣传需真实准确。
在明码标价方面,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按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清晰标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及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严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针对自主定价行为,公告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需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区域消费特点合理定价,经营成本未明显增加时不得大幅提价,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月饼等节令商品须合理定价,严禁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变相提价。
围绕景区、住宿、餐饮、交通等文旅消费重点行业,公告作出细化规范要求。景区经营者需在售票处、景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及投诉电话,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 “园中园”“票中票”,观光车、索道等经营项目须单独明码标价、由游客自愿选择;住宿经营者应保持客房价格稳定,线上线下醒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等信息,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擅自涨价、单方面毁约,杜绝收取未标明的额外费用;餐饮经营者需做到菜单与价签标价一致,特色菜品比价合理,明确标示 “小份菜”“半份菜” 分量及价格,严禁使用 “时价”“面议” 等模糊表述,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客运班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单位,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停车前半小时免费等惠民政策,出租车、网约车需按计价器金额收费并主动出具发票,不得拒载、议价、绕道加价。
针对重大活动期间价格行为,公告规定,重大节庆、赛事、文旅活动期间,经营者不得借机哄抬价格、强制搭售,禁止擅自在活动场地及周边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未公示费用,临时增设摊位、停车场须提前报备并明码标价。
在违法行为查处方面,公告明确了从严处罚标准:未明码标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畅通维权渠道,公告提醒,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妥善保存交易凭证、标价照片、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若发现涉及治安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拨打 110 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