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及飞行器使用者:
根据公安部门加强无人机飞行管理工作要求,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空域管理规定,为维护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规范航空摄影秩序,结合净月潭景区实际情况,现公告如下:自即日起,凡在景区内开展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活动的个人或单位,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提前报备
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通过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监管平台(简称UOM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飞行作业。
二、依法飞行
请严格按照UOM平台审批的时间、高度及区域飞行,严禁实施“黑飞”(未经审批擅自飞行)、“超高飞”(超出审批高度)、闯入禁飞区等违规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请广大游客及飞行器使用者自觉遵守空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和守护这片“城市绿肺”的天空与安宁,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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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珺璐
复审:孙宇
终审:肖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