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自驾到杭州”后续:“遛狗群里‘吃瓜’吃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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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报道中

一段从云南丽江自驾到杭州的旅程

引起了许多朋友的关注

四千多的路费到底有没有支付

司机和平台说

没收到

其中一位乘客说

已经付过了

节目播出后

一位朱女士打进热线说

她是车上的

另一位乘客

在遛狗群里“吃瓜吃到了自己”

有一肚子委屈想说

朱女士

我们是约好一起带着狗狗去云南玩,

然后我们中间玩够了,打算(3月)21号返程,我们全程是AA的费用。(3月)21号打到了那个司机的车,(3月)23号下午,

把她先送到家,然后把我送到家之后,事情我都不知道了。

记者

:那从你的视角看,送到之后,后面的费用怎么算的?

朱女士

:我们是"AA"的,所以在旅行过程中,

住宿费是我出的,全程都是我来出,

是5600多元,

然后她打车回来的费用是4000多元,我就想是抵消了。

那大家一起出来玩,也没说算那么清楚,我觉得住宿费我已经出了,所以接下来我下了车,也没有管车费的事。

从云南丽江到杭州这段两千多公里的回程

司机接的是货拉拉订单

算上途中的高速费和服务费

减去100元信息费

总价4450多元

朱女士说

下单人是跟她同行的张女士

两个人从杭州出发

账目从江西南昌滕王阁开始

一路算到云南丽江

朱女士找出了这趟云南之行的住宿记录

她说回到杭州后

也再次跟张女士确认过

朱女士

:在你们这个新闻发出来之前,在那天下午四点钟,我还问了她,我说回来路费多少我们算一下嘛。

记者

:然后她当时怎么跟你聊的?

朱女士

:她说是4700多元,然后我这边是5600多元,

那抵消了呀。我说没事,剩下的也不用转了,请我吃个饭什么的都行。

朱女士找出了3月31号的聊天记录

她问回来路费多少

对方回复“4755”

并让朱女士也算一下

她来补差额

朱女士当时发了计算器截图

金额为5658元

并表示不用补

请她洗脚采耳就好了

此前记者核实情况时

隔着门回应的那一位

朱女士说就是跟她同行的张女士

朱女士

:我那天从深圳回来,我刚落地,手机有信号,因为我们大家养狗的,

我们会有遛狗群。我就看“瓜”,然后“吃瓜”吃到自己身上了

的感觉,我就看到了。我的第一反应也是马上联系她,我说到底是什么事,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你们采访了,然后有警察,然后司机没收到钱这事我全不知道。

记者

:那她怎么跟你解释的?

朱女士

她就说她付过了,我也不知道这些事。

当事司机

:是的,因为网络上网友他们可能有一些不了解,

如果你能说一下情况也是应该的。

记者

:那师傅,你能从声音上辨认出她是不是那位乘客吗?

当事司机

:大概

是的,应该是个瘦一点的女生。

朱女士告诉记者

因为是张女士下的货拉拉订单

对方怎么处理费用

跟司机怎么沟通

她并不清楚

朱女士

:我说,现在记者在采访我。

张女士

:你说,你问我啥你说。

记者

:您好,是这样,这位朱女士跟我们自称是跟您同行的另一位乘客,就是那位没有打车的人,我们想跟您核实一下这个情况,是这样吗?

张女士

:对。

记者

:她说跟您去云南旅游的费用是有一个大概的AA的,就是说她付酒店钱,你付路费的?

张女士

:是的,是按照她约定那样说的,

她付一个酒店钱,来回的路费是我出的。

朱女士

只有回的路费,去的路费我们俩A的。

张女士

:对,只有回来的路费是我出的,

我俩之间的费用是结清了,她的钱已经转我了,这件事跟她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报警啊,或者记者来,她都不知道。

关系说清楚了

那引发整件事的核心

四千多的路费到底有没有结清呢

此前

平台方面的说法是

用户取消了支付

后台显示还没有支付该笔订单运费

那么张女士这边

能否拿出已经支付的凭证呢

张女士

我这边的话只能给你提供一个报案回执,

至于采访的话,我不接受任何采访,我之后也不会接受记者的任何采访。

张女士表示

她正在金沙湖派出所等待报案回执

记者和朱女士赶了过去

记者

:您好张女士,有个事情我想跟您确认一下,我们媒体要记录。

张女士

:没事,记录吧。

记者

:首先第一个事, 就是这个支付记录我到底能不能看到,就是

明确写有已交易完成的订单金额,并且还有订单编码的那个支付记录

,您方便提供吗?

张女士

支付记录我已经提供给了警方,

我也可以给你提供支付记录,但是,我的要求是,

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你的领导,下架之前的视频。

或者说两个,你们的澄清视频和之前造成舆论的视频,一起发,我不要求你们现场给我答复,你们可以商量一下,因为我也叫了其他记者。

记者

:那那个回单你方不方便警局开具之后您也给我发一份?

张女士

我要问一下警方,因为我现在是涉及到起诉。

直到离开现场

记者没有见到其他同行

等到发稿前

张女士没有提供警方的报案回执

此前

张女士曾发来三张截图

一张是平台订单页面的简略截图

4550.17元这单显示已完成

一张是打过码的支付宝流水

显示3月23号凌晨5点09分

支付了4550.17元

内容是“货拉拉车费后置支付”

还有一张是账单详情

没有显示金额

记者一一转发给平台方面核实

平台方当时回复

“用户反馈的付费的截图

经核实为3月18日的订单

总支付费用为32元

并非目前产生争议的4450.17元的订单

如用户对费用仍有异议

可以提供清晰的支付截图页面作为证据”

发稿前

记者再次向平台方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回复

经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