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旅游市场违法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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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虚假宣传和商业贿赂违法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违法线索

1.重点征集旅游接待景区、酒店等经营主体在资质认证、曾获荣誉、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方面,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以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内容,利用虚假用户评价、刷单炒信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线索。

2.重点征集旅游经营主体在销售旅游商品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对所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等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线索。

(二)商业贿赂违法线索

1.重点征集旅游景区、餐饮、住宿等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向旅行社或导游提供账外返利提成、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

2.重点征集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按游客购买商品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旅行社或导游支付账外“回扣”“人头费”“佣金”,旅行社将该购物场所纳入行程,并安排导游引导消费者消费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

三、投诉举报方式

1.受理电话:12315、12345;

2.受理邮箱:btfbzdjz@foxmail.com;

3.线上受理: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或支付宝“12315”小程序,在线提交举报线索;

4.现场受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3办公室,或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场所,现场反映相关违法线索。

四、有关要求

1. 举报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需明确具体,尽可能载明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视频、宣传资料、合同协议等)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查处置。

2. 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 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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