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游客在华山脚下餐馆消费439元,因3盆米饭被收78元引发投诉,当地市监局已介入调查。此事在网上迅速发酵,有人怒斥“天价米饭”,也有人力挺店家:景区附近26元一盆不算贵,食客吃饱了投诉,吃相太难看。我也站饭店这一边,但支持的不是“模糊收费”,而是明码标价前提下的自主定价权;更反对“谁弱谁有理、谁投诉谁占理”的舆论绑架。
先算一笔实在账:餐馆称小碗米饭3元,大盆约8碗,用五常大米加矿泉水蒸制,一盆26元,折算下来每碗仅3.25元,比单点只贵一点点。7个人吃一桌菜总花费四百多,人均六十出头,放在景区周边完全属于正常消费区间。游客主动要求“用盆上”,图的是方便分食、省去反复添饭的麻烦,店家按大份足量提供,既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强制消费,单看价格与分量,根本算不上“宰客”。
景区餐饮本就有其成本特殊性。华山作为知名景区,周边店铺租金、食材运输、人工成本都高于普通市区,消费者对此应有基本共识。山顶一瓶水十几元、一碗面几十元早已是常态,山下用优质大米、矿泉水蒸出的一盆米饭,定价26元,只要分量不虚、成本有据,就不该被贴上“暴利”标签。我们反对的是真正的价格欺诈、阴阳菜单、恶意宰客,但不能把正常的景区定价一棍子打死,更不能用县城小巷的物价标准,去要求旅游目的地的商家。
这件事的核心矛盾,从来不是“26元一盆米饭贵不贵”,而是大盆米饭未明码标价、未提前告知。市监局的调查结论也直指要害:商家可自主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事前告知。店家的疏漏在于,菜单只标了小碗价格,没有对大盆规格与收费进行公示,导致游客餐后产生认知落差。但这是程序不规范,不是价格不合理;是需要整改完善的细节问题,不是值得口诛笔伐的无良行为。
更值得反思的是当下舆论场的怪象:只要投诉就自带正义光环,只要商家辩解就是“狡辩”。部分人习惯性站在消费者立场,不问前因后果,先给商家扣上“宰客”帽子;甚至抱着“吃了就想便宜、投诉就能退钱”的心态,把正常消费纠纷变成“反向碰瓷”。如果只要心怀不满就随意投诉,只要引发舆论就要求商家退让,那只会纵容“无理也闹三分”的风气,最终伤害的是正常的市场秩序——商家不敢合理定价、不敢提供个性化服务,游客未来也只能面对更僵化、更保守的消费选择。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是履行监管职责,目的是规范标价、厘清责任,而不是“偏袒投诉者、打压商家”。法治社会讲规则不讲情绪,市场交易讲公平不讲“谁闹谁赢”。店家有义务把标价做细、把告知做在前,这是合规底线;游客也应有契约精神,认可景区合理溢价,尊重商家的合法经营,这是消费底线。
华山脚下这盆米饭,不贵也不坑。错在标价不细,不在价格本身。别用舆论情绪代替理性判断,别用“投诉即正义”绑架正常经营。这一次,我站守规矩、讲诚信的饭店一方,也希望更多人明白:明码标价的贵,不是宰客;吃饱喝足后的反向投诉,才真的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