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流量!3人摆拍“深山救助流浪女”,2人行拘5日,1人行拘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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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摆拍“深山救助流浪女”博流量,丽江警方:拘了!最重5日!“深山木屋中,衣衫褴褛的流浪女蜷缩在地,好心人关切询问……”这段视频近日在各大平台刷屏,无数网友感动落泪,甚至有人要捐款捐物。然而,这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据央视新闻2026年4月9日报道,云南丽江网警接到举报后迅速核查,发现刘某、阿某某从黑龙江专程前往丽江,雇佣杨某某化装成“流浪女子”,按剧本摆拍“发现”“救助”等情节,先后发布10余条虚假视频。最终,刘某、阿某某被行拘5日,杨某某被行拘2日。网友怒斥:“消费善良,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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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起,多条“在云南深山救助流浪女子”的短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中,一名女子蓬头垢面、衣衫破烂,蜷缩在破旧木屋中,拍摄者故作关心,询问伤情,并表示要给她换被褥、送食物。画面凄惨,情节催泪,大量网友转发、点赞,还有人表示愿意捐款、寄送爱心物资。然而,丽江网警核查后发现,这完全是三人团伙的“自导自演”:刘某、阿某某从黑龙江跑到丽江,雇人化妆成流浪女,按照预设剧本摆拍“救助”全过程。目的只有一个——博取流量、吸引眼球。

“利用公众同情心牟利,不仅是道德败坏,更是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此类虚假摆拍至少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刘某、阿某某被行拘5日,杨某某行拘2日,属于依法裁量。

此外,如果虚假视频诱导网友捐款,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朱巍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虚假信息骗取流量、误导公众的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后果。”《韩非子·五蠹》有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如今,有些人以“剧本”乱法,以流量犯禁,同样应受严惩。

这起事件最让人愤怒的,不是几个人的小聪明,而是他们精准地利用了人们的善良。深山、流浪女、救助——每一个元素都直击人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无数网友真心实意地想要捐款、寄物资时,他们看到的却是幕后团队在数钱。

《论语·颜渊》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这些造假者自己被骗,又会作何感想?社会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水指出:“虚假摆拍对公众信任的破坏是长期的。每一次‘狼来了’,都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更难获得关注。”平台方同样难辞其咎——算法推荐机制催生了“流量拜物教”,只要有点击、有打赏,就有人敢铤而走险。专家呼吁,平台应建立“虚假摆拍黑名单”,对反复造假的账号实施永久封禁。

此类“摆拍公益”骗局并非首次出现。2018年,某短视频博主在四川凉山摆拍“假慈善”,给村民发钱后又收回,被警方行政拘留。2020年,多名主播在云南、贵州等地摆拍“救助贫困儿童”,诱导网友捐款,后被平台封号并追究法律责任。2024年,某团队在广西摆拍“深山老人独居”,虚构悲惨故事,最终被处以罚款。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利用城乡差距、贫困题材,激发公众同情心,从而快速涨粉、变现。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丽江警方的快速反应,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造假消费善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三个人的“剧本杀”,骗了千万人的眼泪。刘某、阿某某和杨某某可能没想到,自己精心策划的“深山救助”,最后“救”的竟然是自己的拘留期。《道德经》有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那些越是催泪的故事,越需要我们多一份警惕。真正的善良不应该被消费,真正的救助不需要剧本。这次丽江警方的果断出手,既是对造谣者的当头棒喝,也是对公众的一次提醒:在看到类似“感人”视频时,不妨先问问——这是真的吗?别让你的善意,成了别人收割流量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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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话题:你觉得对这类“摆拍造假博流量”的人,行拘5天够不够?平台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