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排除中国法律?洲际酒店被约谈,全网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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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到一条消息,气得我在沙发上愣坐了好半天。国际酒店巨头洲际酒店,还是全球排名靠前的大品牌,在中国开了超过1400家门店

竟然在自家的会员条款里,白纸黑字写着——中国消费者要是和酒店产生纠纷,不能去中国的法院起诉,必须去美国申请仲裁,还要适用美国乔治亚州的法律,就连集体诉讼的权利都直接被剥夺了。

我反反复复看了三遍,才敢确定这根本不是玩笑。中国人在中国本土的酒店消费,出了问题反倒要跑去美国打官司?

4月8日,也就是昨天,京津冀三地的消协组织实在忍不下去了,直接联合约谈了洲际酒店集团的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京津冀三地消协经过调查发现,洲际酒店在官网以及APP上的《洲际优悦会会员条款与附则》里,设置了一大堆涉嫌侵害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

用《人民日报》的话来说,这些条款涵盖了“排除中国法律管辖、强制中国消费者赴境外仲裁、限制消费者集体维权权利、可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对使用商品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等一系列问题。

我挑最关键的内容说,到底有多离谱。根据《新华网》等多家媒体的详细披露,洲际酒店会员条款里的第9、11、16项明确规定:只要涉及和酒店会员计划相关的金钱赔偿等各类争议,“需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主动放弃在法院申诉、行政诉讼等全部权利,且不得发起集体、团体、共同和代表诉讼”。

大家注意,这里用的词是“放弃”——直接让消费者主动放弃在国内法院起诉的权利。与此同时,条款还强行规定,条款的解释与执行都“适用美国乔治亚州法律”。

就算有部分争议不在仲裁范围内,也只能向美国乔治亚州的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意味着,一个中国消费者在北京、上海的洲际酒店入住,要是遇到房间失火受伤、丢失贵重物品这类问题,想要维权打官司,就得专程跑去美国乔治亚州,还要聘请懂美国法律的律师,光是差旅费、翻译费就要花几万甚至几十万,维权成本高到吓人。

而洲际酒店仅在大中华区就有上千家门店,去年年末全球会员数量更是超过1.6亿。说白了,酒店就是故意用高到离谱的维权成本,逼迫中国消费者主动放弃追究他们的任何责任。

除了强制要求去美国打官司,条款里还藏着不少猫腻。比如第6项条款,直接赋予洲际酒店“随时单方面修改或取消会员计划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权利,而且只要消费者“继续保留会员资格”,就自动视为同意所有更新后的条款。

这算什么?分明是把合同随时变更的责任,全部甩给了消费者。你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会员积分,说不定第二天就被清零变得一文不值,你还没办法抗议,因为条款里明明白白写着——你不注销会员,就代表同意所有修改。

最让人觉得气愤的,是条款第21项的免责声明。据《搜狐》和《中华网》报道,洲际酒店在会员条款里公开声明:对自身提供的商品、服务不做任何保证,对因商品、服务缺陷或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失,一概不承担责任。

而且这个“概不负责”,还有一个特别刺眼的例外情况——仅对“美国新泽西州居民例外”。大家看到了吗?在美国新泽西州的洲际酒店出了问题,酒店该赔偿就赔偿;可在北京的洲际酒店出了问题,就拿出条款说概不负责。

这就好比有人嘴上说着欢迎你来消费,却把优质服务藏起来,还在门口挂着“出任何问题概不负责”的牌子,还特意标注只有美国人例外。

2025年中国出境游人次高达1.5亿,全球各地的洲际酒店里都有大量中国游客,但洲际酒店这种双重对待方式,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歧视。

这件事性质之所以如此恶劣,是因为它直接触碰了法律管辖的底线。《新浪财经》有评论直接点明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是恶意利用格式条款打压中国消费者,摆明了‘要打官司就去美国,不然免谈’”。

任何一家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就必须无条件遵守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的司法管辖,这是《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更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洲际酒店这种“自家产品出问题,消费者要去美国维权”的逻辑,说到底就是钻法律空子,试图用格式条款架空中国的法律。

那这次约谈最终有什么结果?消协这次没有像以往一样给出温和的建议,而是拿出了十分强硬的态度。

三地消协组织明确指出,洲际酒店的这些条款排除中国法律管辖,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等多部法律法规,相关不公平条款依法属于无效条款。

消协现场向洲际酒店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责令酒店限期对会员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删掉所有不合理的内容。

而且消协的表态十分严厉——如果酒店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公益诉讼”在内的进一步措施。

公益诉讼意味着,消协可以直接代表所有受害消费者,将洲际酒店集团告上法庭,不需要消费者自己远赴美国维权。目前,澎湃新闻向洲际酒店发出的采访请求,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其实这也不单单是洲际酒店一家的问题。在酒店、航空、电商、互联网等多个行业,部分外资企业利用格式条款设置霸王条款的情况并不少见。

有的企业设置强制仲裁条款,把消费者挡在国内司法维权大门外;有的赋予自己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不公平规则;还有的直接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自己既定规则又当裁判。

但洲际酒店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全网愤怒,是因为它做得太过火,直接越过了国家司法主权这根不可触碰的红线。

我实在忍不住想,那些注册了洲际酒店会员的人,看到这条新闻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大概率绝大多数人注册会员的时候,只是匆匆扫过条款就点了同意,根本没想到自己签下的,是一份放弃在中国境内维权权利的协议。

还有网友在网上调侃,要是在洲际酒店房间里发现蟑螂,难道真要飞十几个小时去美国找法官说理吗?现在所有的压力都给到了洲际酒店这边。

是继续沉默装死,等着舆论热度慢慢过去,还是踏踏实实拿出让中国消费者满意的整改方案?说实话,如果酒店只是把“概不负责”改成“部分负责”,或是把仲裁地从美国换成其他国家,都只是在玩文字游戏。

只要不修改“排除中国法律适用”和“剥夺消费者集体诉讼权”这两个核心问题,就永远没法给中国消费者一个交代。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你辛辛苦苦攒下的洲际会员积分,要是酒店哪天单方面修改规则直接清零,你真的会飞去美国打官司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