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特色文创产品开发奖励细则 最高奖励50万元

旅游资讯 1 0

观点网讯:近日,西藏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特色文创产品开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面向区内依托文化遗产、知名地标等西藏文旅资源开发特色文创产品,且量产量销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专项奖励。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该细则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对开发西藏特色文创产品且原创单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文创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据悉,奖励分档享受,不叠加奖励,已获得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奖励支持,旨在进一步推动西藏特色文创产品产业化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