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审批管理 强化信用监管 | 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导游证核发审批规范管理及信用工作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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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文旅部门督导监管责任,规范旅行社、导游协会审批导游证行为,提升全市导游管理规范化水平。近日,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导游证核发审批规范管理及信用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具体工作负责人,全市各旅行社、导游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导游代表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紧扣政策解读、督导规范、信用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等内容,精准聚焦工作实际。市文旅局负责具体业务同志围绕《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系统讲解旅行社、导游协会在导游资格注册、电子导游证申领及换补发等环节的审批流程、材料审核标准、办理时限要求,重点梳理审批工作中的政策红线、常见问题及规范要点。明确要求旅行社、导游协会作为导游证核发审批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导游准入关口;导游应遵循《导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身执业行为规范;县(市)区文旅部门要承担辖区内审批主体规范引导、监督管理职责。

培训明确了文旅信用工作相关要求,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前需同步案件信息至文旅部门,文旅部门进行失信主体判定并函告执法部门开展后续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工作。同时,向文旅市场主体强调信用工作重要性,按评分划分为A-E五个信用等级,失信主体情况分为严重失信主体和轻微失信主体,并对此实施3或1年监管期。市场主体若被认定为失信,符合《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的可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积极修复自身信用。

参会人员培训会上认真学习,进一步明晰了权责分工、掌握了规范要求。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培训精神,旅行社、导游协会规范开展审批工作,市级、县(市)区级文旅部门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为全市文旅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