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酒店的治外法权:在中国的地盘上,做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外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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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在中国地盘上经营的英国品牌企业,赚钱的账本上印着人民币,可翻开合同一看——嘿,出事了得按美国乔治亚州的法律来,打官司还得跑去美国找什么仲裁协会。这就是洲际酒店给中国消费者端上的“豪华套餐”。

2026年4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终于坐不住了,对洲际酒店集团的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了联合约谈,直接指出了其《洲际优悦会会员条款与附则》里暗藏的“霸王条款”连环坑。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骚操作”,莫过于强行排除中国法律管辖。根据其会员条款第9、11、16项规定,涉及金钱赔偿等争议,需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放弃在中国法院申诉、行政诉讼的权利,且不得集体、团体、共同和代表诉讼。同时,条款强行规定解释与执行适用美国乔治亚州法律,就算有些事没纳入仲裁,也只能向该州法院提起诉讼。

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在中国土地上消费,出了问题,中国老百姓却不能在中国的法庭上讨个公道,还得漂洋过海去美国打官司。且不说美国仲裁费用有多高昂、程序有多复杂,光是这一圈折腾下来,普通人谁有这个心力和财力去维权?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嘛。

更讽刺的是,洲际酒店在中国的版图大得吓人。根据2025年财报,大中华区是洲际全球第二大市场,已开业酒店达882家,筹建/在建酒店达582家,总规模超1460家;全年营收1.65亿美元,营业利润0.99亿美元。在中国赚得盆满钵满,却想在中国法律面前当“甩手掌柜”,这种操作已经不能用“鸡贼”来形容了。

其实,洲际酒店这种做法早就被中国法院判过“死刑”。2020年上海某法院的判决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本案原告为中国自然人,被告为中国法人,协议在中国境内签订和履行,并无涉外民事关系的构成要素。我国法律未授权当事人将不具有涉外因素的争议交由境外仲裁机构,因此《会员条款与附则》规定将争议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的条款无法律依据,属无效条款。

明知无效还敢大剌剌地写进条款,无非是看准了大部分消费者根本不会仔细阅读那些密密麻麻的格式条款,就算少数懂法的消费者注意到了,也不一定有精力去较真。这不是“店大欺客”是什么?

除了这条最扎眼的“排除中国法律管辖”,洲际酒店的合同里还塞满了各种“霸王套餐”:单方面随意修改条款、默示推定为同意、对所售商品和服务“概不负责”(仅对新泽西州居民例外)、最终解释权归酒店所有……说白了,消费者在这些条款面前,就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权利被剥夺得干干净净,责任却被堆得满满当当。

京津冀三地消协这次出手,直击要害。他们明确指出:强制仲裁、排除诉讼选择及中国法律适用,不合理地增加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涉嫌违反《消保法》第二十六条、《消保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多项法律规定,相关条款依法应属无效。消协更是霸气表态: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公益诉讼等措施,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值得警惕的是,洲际酒店并非个例。据报道,万豪和希尔顿等知名国际连锁酒店也存在类似的“霸王条款”,有的规定适用美国马里兰州法律,有的规定适用纽约州法律,统一特点是——让中国消费者在中国维权处处受限。

不管是洋品牌还是本土企业,在中国的土地上经营,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那些想在中国的地盘上搞“治外法权”的企业,终究会明白一个道理:饭可以乱吃,但法,绝不能乱选。店大欺客的时代,该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