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BESC认证,即电子货物跟踪单认证,是出口至塞内加尔的货物必须办理的清关文件之一,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背景
1. 定义:BESC是法语“Bordereau Electronique de Suivi des Cargaisons”的简称,中文为电子货物跟踪单.
2. 背景:根据塞内加尔2008年的法令规定,所有发货至塞内加尔达喀尔港或经由此港转往其他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申请BESC认证,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二、申请要求
1. 文件要求:
(1) 提单:提供提单补料、提单确认件或提单格式件,最终需提交正本提单扫描件。提单上的信息应与其他申请文件一致,包括发货人、收货人、货物描述、数量、船名航次等.
(2) 商业发票:目的港清关用的商业发票扫描件,发票需盖章,且必须提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参考资料和日期等详细信息.
(3) 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的申请表,一般为Excel表格形式,包含货物及发货人、收货人等相关信息.
(4) 运费发票:如果运费不在商业发票上体现,则需提供海运费发票扫描件.
(5)出口报关单: 如果不是交叉贸易,详细信息必须与所有文件匹配.
(6)装箱单:必须有日期、集装箱数量、集装箱编号和集装箱类型.
2. 信息要求:
(1) 申请文件中的货物信息、发货人及收货人信息等需保持一致且准确无误,以确保BESC认证与实际货物和运输情况相符.
(2) 一票货只有一个BESC编号.
(3) 如果中转地是塞内加尔,而非最终目的地,则只需要做最终目的地的证书,不需要塞内加尔的证书.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向APT提交申请表、箱单、形式发票等资料.
2. 出具BESC号码:APT收到申请资料后,审核并安排出具BESC号码,并通知申请人将该号码显示在提单货描处.
3. 提供提单正本扫描件:客户安排出提单正本,并将其扫描件提供给APT.
4. 确认草稿件:APT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出具BESC的草稿件,申请人需仔细核对草稿件中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通知APT出具正本。需注意,BESC一旦批复后不能作出任何修改,所以核对草稿件时务必认真仔细.
5. 签发生效正本:APT在收到申请人的确认后,签发生效BESC正本,并以PDF格式通过电邮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相关方.
四、注意事项
1. 时间要求:正本BESC必须在船抵达目的港五天前签发生效,否则可能导致目的港收货人面临罚金、货物退回、销毁、无法清关等问题.
2. 修改限制:BESC草本确认后,除提单发出日期、开船日期、船名、航次外,其他资料均不能作任何修改,否则需收取修改费.
3.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和信息,有助于加快认证流程,如果不清楚,可以联系我。
4. 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的APT合作,可以有效为你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5. 我们关注非洲各个国家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标准变动,如有需要可以关注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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