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个人摄影师在大连星海广场承接有偿摄影订单时被驱赶,原因竟是广场的“拍照经营权”已被承包。事后,大连市文旅局紧急介入整改。这起事件看似一起局部管理纠纷,实则撕开了一个值得警惕的口子:公共景点的拍照权,能不能被任何一个单一主体垄断?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景点的拍照经营权一旦被承包,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变相私有化。星海广场是城市名片,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休闲空间,其核心属性是“公共”而非“商业”。游客在广场上找人拍张照片,属于正常的个人消费选择。当拍照行为被某一家承包方垄断,个人摄影师甚至可能被驱赶,这意味着公共广场上的一个普通互动行为,被人为划入了“特许经营”的领地。公共资源可以合理商业利用,但不能以承包之名,行圈地之实。
垄断的后果,受伤的不只是个人摄影师,还有游客的选择权和体验感。游客花钱拍照,看重的是摄影师的风格、价格和服务,而不是他是否属于某家“承包方”。当广场上只剩下承包方指定的摄影师,游客就丧失了“货比三家”的机会。更糟糕的是,垄断往往伴随高价低质,没有竞争,服务就没有改善动力。游客满怀期待来到地标景点,却发现连找谁拍照都不能自己说了算,这种“被安排”的体验,恰恰与旅游的初衷背道而驰。
那么,广场管理方为什么要搞承包制?他们或许会辩称,承包是为了规范旅拍秩序、防止乱收费或占道经营。这个初衷并非全无道理,但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不是“一包了之”,更不是把个人摄影师全部赶走。规范秩序可以通过划定拍摄区域、实行备案登记、制定服务标准等方式实现。用垄断经营权代替精细化管理,是典型的懒政思维——既省事,又能创造一笔承包收入,唯独牺牲了公平与游客利益。
好在,此次事件中文旅部门的快速介入值得肯定,但整改不能止于“叫停承包”。工作专班督导整改是第一步,后续需要回答几个关键问题:第一,当初是谁批准将公共广场的拍照权承包出去的?依据是什么?第二,已经发生的驱赶行为,是否对个人摄影师和游客造成了实际损失,谁来赔偿?第三,未来星海广场的旅拍管理,将采用什么样的公平规则?这些问题如果含糊带过,那么今天整改了星海广场,明天另一个广场可能又会冒出同样的“承包驱人”闹剧。
事实上,这起事件也为全国各地的景区管理敲响了一记警钟:公共资源可以商业化运营,但绝不能变成少数人的“自留地”。
近年来,从青海“天空之境”被围栏圈住收费,到洱海边私人旅拍点驱赶自带摄影师,类似“圈地赚钱”的案例屡见不鲜。其共同逻辑是:把公共的自然或城市景观,通过承包、授权等方式变相私有化,最终由游客买单。这种逻辑必须被打破。公共资源的商业利用,必须始终以公共利益为底线,以公平竞争为前提,以游客体验为中心。
正因如此,大连星海广场的这次风波,不应以“整改完毕”草草收场。它应当成为一个制度化的起点:明确公共广场商业拍摄的管理边界,禁止以承包为名排除公平竞争,建立个人摄影师与承包方共存的多元服务格局。
说到底,只有让游客既能看到规范有序的广场环境,又能自由选择心仪的摄影师,星海广场才能真正配得上“城市会客厅”的称号。否则,驱赶的是摄影师,失去的就是人心。(广西大学 赵可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