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新论】一间“自己住”的房子如何吸引同频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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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开了一家店,是我把自己住的房子,分享给客人。”在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林下的纳灰村,民宿“飞鸟和鱼”的主人黄生,说出了自己经营民宿的心得,让人耳目一新。

这句话让人回味无穷,是因为传递出了一些值得咂摸的信息。

一间房子,是定位为“自己住的”,还是定位为经营场所,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思路。“自己住的”房子,必然用心设计、精心打造、勤加维护,在满足日常需要的前提下,使之符合自己的审美,吸引趣味相投的人;而用来做生意的房子,会更多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考量,作出与之对应的设计和布置。

定位不同,驱动经营者的动力也不尽相同。“自己住的”房子,不只是遮风挡雨的场所,而是有情感联结的心灵归宿,房主往往会倍加珍惜、用心维护,动力源自倾注的内心情感。而用于经营的房子,更加注重房屋的基础功能和居住服务,通常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动力源自外在的标准约束。

自然,“自己住的”房子与用来经营的房子只是发展思路上的不同,二者并不对立。随着民宿的评级和管理的规范,两者之间更多体现为主题、风格、特色等方面的差异。

乘势而上建设高品质旅居目的地,打造更多精品民宿,“自己住的”房子不妨更多一些,与游客的分享也不妨更多一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李海钦

编辑 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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