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朱昌镇百花湖旅居生活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现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朱昌镇百花湖旅居生活专业合作社章程》,标志着高寨村旅居及农家乐产业发展迈入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新阶段。
据悉,高寨村作为观山湖区乡村旅居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和日益成熟的文旅业态(如小兰山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村落、骑遇阁等),为旅居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规范该村旅居及农家乐产业管理,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带动村民增收,合作社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寨村产业发展实际,起草了《章程》。《章程》旨在通过制度化建设,确立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明确成员权利义务,规范组织机构运行,特别是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章程》表明,合作社成立后将重点推进三大工作,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一是统一服务与营销:制定住宿、餐饮统一标准,统一对外宣传承接客源,解决单户经营能力不足问题。二是文旅产品开发:明确将“手工包谷粑制作”、“摩旅服务”、“茶文化体验”等纳入业务范围,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三是村企合作:赋予合作社代表成员与外来投资企业(如小兰山项目)洽谈合作的职能,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与此同时,合作社设立了由5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和3名监事组成的监事会,任期均为四年,形成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运行管理体系。《章程》还体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一是公积金提取:规定每年按业务交易量的7%提取公积金,其中2%专门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维护,体现合作社对村集体的反哺。二是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返还: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返还,鼓励成员多通过合作社接单、采购,增强合作社凝聚力。三是按股金分红:剩余部分按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保障资本投入者的权益。
此外,针对目前各家农家乐单打独斗、宣传分散的现状,《章程》还特别强调了“统一营销”和“品牌运营”的重要性。
未来,合作社将重点推进“高寨旅居”集体商标的注册与运营工作,整合村内旅居资源,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市场推广,打破单户经营的局限,提升高寨村旅居产业的整体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乡村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邰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