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祝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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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祝段)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以及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年来自然保护区非法穿越活动屡禁不止,特别是近段时间,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了多起徒步人员被困事件,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群众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同时,通过近年来生态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祝段)柴尔龙海、马牙雪山、三宝山、代乾山、乌鞘岭等区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回升,雪豹、野狼、猞猁等动物明显增多,野生动物伤人隐患极大。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祝段)内人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非法穿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区域与行为

(一)禁止进入区域: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未开放区域,此类区域已设立界桩及警示公告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仅允许开展经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的穿越、露营等活动;实验区未经批准禁止擅自进入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禁止实施行为

1.未经批准开展徒步穿越、登山滑雪、野炊露营、探洞探险等活动;

2.攀折盗挖珍稀保护植物、伤害野生动物、随意丢弃垃圾等破坏行为;

3.为非法穿越活动提供交通、食宿、路线指引等协助服务;

4.在网络平台编造虚假信息、兜售穿越路线或组织招募非法活动。

二、法律责任与后果

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或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

生态赔偿:

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费用全部由违法者承担。

3.

治安与刑事追责:

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安全自担与救援费用:

因非法穿越导致人身伤亡、失联等事故的,责任由组织及参与者自行承担;产生公共救援费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当事人全额支付。

三、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35-3121537,0936-8551559;线上举报渠道:tzlyjbgs@163.com。欢迎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穿越及相关违法行为。

四、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