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一企业发布《关于春节前禁止员工前往冰雪大世界游玩的通知》,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
23日,该企业回应称,已发布补充通知,对员工是否游玩冰雪大世界不作强制要求,也不再将此事与年终评优和年终福利挂钩,并向员工表示歉意。
眼下,哈尔滨冰雪大世界正值旅游旺季,四面八方的游客纷至沓来。在门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作为黑龙江的企业,想体现一下本地人的热情,为家乡的旅游业做点贡献,原本是好事,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体现。
但是,为了让外地游客有更好的旅游体验,就粗暴禁止员工游玩冰雪大世界,甚至还和年终评优、年终福利挂钩,如此霸道且没有边界感的做法,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企业能够干出来的事。
毕竟,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在8小时内工作时间以外,只要不违法乱纪,做什么是员工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横加干涉。企业明令禁止员工出游某个景区,这不但是管得太宽,而且还涉嫌违反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终福利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企业没有权利随意剥夺。
事实上,这样的规定既不符合情理法理,也很难真正落实到位,毕竟冰雪大世界也不是这家企业自己开的,企业管理者如何清楚知道员工有没有去游玩?总不能再出一通知,要求员工报备每天的行踪吧。
由此不难看出,这个所谓的“通知”,侧重的并不是实际效果,而是一种宣传效应。企业不过是想蹭蹭冰雪大世界的热度,亮亮相、出出风头,趁机拉一波好感度,只是没想到戏太过了,玩脱了,最后只能以尴尬收场。
其实,如果企业真的想为本地旅游事业出点力,办法有的是。俗话说,一句表扬胜过十句批评,想引导员工在旅游旺季为外地游客让路,转变一下思维,修改一下“剧本”,将“惩罚”改为“激励”就解决了。
比如,只要员工选择春节段以外的时间去游玩冰雪大世界的,统统给予门票奖励或补贴。如果员工想去冰雪大世界景区做志愿者的,不但工资奖金照发,甚至给予额外奖励,看看效果会怎么样?
绝对是员工积极响应,网友一片叫好,企业形象蹭蹭上涨。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叶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