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古韵新辉夜山西”品牌,太原夜经济要起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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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将我省夜间经济规模做大、特色做精、品牌做强,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25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打造“古韵新辉夜山西” 促进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以打造“古韵新辉夜山西”夜间经济品牌为目标,到2027年,基本构建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着力培育优化一批体现山西文化、展现山西形象的夜经济集聚发展区域,打造一批带动性广、显示度高的夜间经济发展场景,创新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区域影响力强的夜间经济发展模式,推广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引领突出的典型案例。

场景集聚

统筹谋划场景集聚,以省会太原为重点,沿北、中、南三线以大同、晋中、运城、晋城等城市梯次发展,把夜间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全省夜间经济整体发展。

加强整体统筹规划,依据区域人口分布、消费载体、位置条件、文旅优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旅游观光、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各类型夜经济业态项目建设。鼓励市县改建、新建特色园区、特色艺术街区。因地制宜培育各地夜经济集聚发展区域,打造“夜经济+”新模式、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立足乡村文化、自然生态、特色农业等资源,因地制宜创设一批生态观光、农事体验、乡村美食等夜经济体验场景。

加强城乡夜市点亮增彩。加强对城乡道路、景区、街区等场所的照明设施建设,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道路亮化、标识指引等,提高照明亮度和美观度。鼓励各市根据自身特点自主建设特色主题夜市,引导商家融入更多创意元素,打造风格多样的夜经济增长点。

加强街区品质环境打造。完善夜经济集聚发展区域内市政设施供应。将夜经济集聚发展区域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指导各市完善环卫等配套设施,配备清扫保洁工具和人员,及时清扫保洁道路,有效保障市场环境卫生,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

拓展业态

加强拓展丰富差异化业态。鼓励各市依托山西特殊的文化环境、地理位置、特色自然资源,积极发展自驾露营旅游、红色旅游,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室外露营、篝火晚会等特色活动。

推广“晋样”新业态,支持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旅游展示活动。加强文体餐商融合互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打造一批融合艺术展览、文化沙龙、体育健身、轻食餐饮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体育+商业”模式。加强营造美食节烟火气,积极策划举办美食文化节,增加夜经济“烟火气”。招引特色餐饮“老字号”品牌与知名菜品饭店,将餐饮与文化主题体验相结合,持续打造新的“美食体验地标”,鼓励景区、景点引进美食制作技艺表演或其他艺术文化展演,丰富街区可逛度与话题度。加强文化夜游夜享体验,鼓励设置夜间停车位。

加强培育

加强经营主体招引培养。围绕演唱会、音乐节、美食节、艺术节等加强夜经济推广,加大知名品牌入驻。

持续拓展我要开办餐饮店等“一件事”覆盖范围,推出更多企业准营类“一件事”,大力提升夜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加强包容监管协同服务,加强创业就业相融相促。挖掘夜经济就业增长点,鼓励通过发展夜间特色经营实现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加强宣传传播数字呈现。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VR)全景和数字人等新技术,拓展夜间消费场景,促进沉浸式体验消费。鼓励各类夜经济经营主体通过门店悬挂、户外大屏、IP创作等方式推广宣传“古韵新辉夜山西”品牌口号。(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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