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钟乳石资源,急在治标重在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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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洞顶部的许多石钟乳(钟乳石的一种形态)被敲断,溶洞的地面上有许多碎石块;一根麻绳套在一根粗石笋上,时不时有人靠在上面休息……这是记者近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一个野溶洞里看到的景象。(见2024年12月30日《法治日报》)

钟乳石是在漫长地质历史和特定地质条件下形成的石钟乳、石笋、石柱等不同形态碳酸钙沉淀物的总称,是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对于远古地质考察具有极高科研价值,一旦遭到破坏,多数情况下无法修复。遗憾的是,近年来,游人踢坏钟乳石、踏破丹霞地貌等破坏珍稀地质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

少数人任性破坏钟乳石资源,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当前法律法规中有关规定相对笼统。尽管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对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著名溶洞采取措施予以保护,有关行政法规亦要求各地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并对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进行保护,但这些分散、零星的规定相对笼统,无法全方位满足依法保护钟乳石资源的实际需求。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未将著名溶洞等自然遗迹之外或者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之外的其他钟乳石资源纳入保护范围,更容易让一些不文明的人滋生“法不责众”心态。

在户外游日益火爆的背景下,对钟乳石资源整体保护,重要且紧迫。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立法程序,为有效遏制不法行为筑牢法治基石。当然,在完善立法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情形下,相关部门不妨小步快跑,先通过地方立法将钟乳石资源纳入保护范畴,解决法律依据不足、不精准等问题。

着眼长远,相关部门还应统一明确钟乳石资源的法律地位、保护措施以及法律责任。比如在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其中“生态保护编”对自然遗迹保护作了专门条款设计。此外,广西等不少地方也针对钟乳石出台法规,明确严禁侵占、破坏等恶行,为钟乳石保护筑起了法律堡垒。这些都是不错的探索,值得借鉴。

钟乳石绝非“不就是石头吗”,它承载着地球的记忆与历史的脉络。筑牢保护钟乳石的法治基石,把解决当前问题的治标之举和解决长远问题的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尽最大可能取得良法善治的最大公约数,是我们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