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璠 本报通讯员 高峥
“你一句春不晚,我便到了真江南”,近年来,六朝古都南京逐渐成为旅游圈“顶流”。
“这么火爆的市场,再看看这个老牌旅游公司,就这么倒了未免太过可惜!”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一边整理卷宗一边感慨道。
让她感慨的,是南京的一家注册资本3000余万元的小型旅行社——江苏舜天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深耕境内外旅游近30年,连续多年获评“五星级旅行社”。
也正是她的这声感慨,给舜天公司的重生带来了希望。
何去何从?十字路口的徘徊
2020年,舜天公司经营状况急转直下:公司管理混乱,业务人才频频出走;业务模式守旧,错过文旅融合风口;流动资金不足,旅游线路难以为继……供应商、合作伙伴纷纷上门要求偿还欠款时,舜天公司才意识到负债早就远远超出了公司的承受范围。
“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可惜都解决不了公司的债务问题。”舜天公司负责人朱茂嘉说道。
万般无奈之下,2024年3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舜天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申请材料递到了王静手里,她看后感到十分惋惜,但令人欣慰的是,舜天公司表现出强烈的重生欲望,债权人也愿意给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
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究竟如何?重整的可行性有多高?王静向舜天公司详细了解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方面信息,结合上一年度企业年报等材料,梳理出了舜天公司目前的状况:“小”企业、“轻”资产、潜力足。
舜天公司名下并无房产等重资产,最主要的资产就是齐全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资质。舜天公司持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特许经营境内、出入境旅游和赴台游业务的全套资质。经向主管部门了解,全套资质的申请门槛和申请条件相对严格,南京地区虽然拥有近千家旅行社,但是像舜天公司这样具备齐全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并不多。
“按照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精神,我们初步审查后认为,该公司具有相当的重整价值。”王静说道。
同时,南京作为全国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口岸城市之一,入境游的热度增长迅猛,这无疑为处在困境中的舜天公司擘画出重整后的美好蓝图。
另辟蹊径:经营许可价值的评估
“重整可行!”王静很快就作出了自己的判断,但是难题随之而至:该如何合理确定舜天公司所拥有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价值?
这在实践中既无统一标准,也没有较多案例可供参考,更难以通过评估程序确定。考虑到设计复杂的评估流程耗时久,既不利于企业快速摆脱债务困境获得重生,也不能帮助债权人显著提高债权清偿率。综合考虑后,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徐涛向合议庭提出是否可以采取更高效、经济的方式——参考近期行业内类似具备境外旅游资质的公司收购案例来确定价值的范围区间。
在法院指导下,破产管理人收集了近年来江苏省内具有出入境旅游业务许可资质的旅游公司收购方案,对比公司规模、业务范围以及经营业绩等指标,结合评估机构评估的办公电脑等设备价值,最终舜天公司的重整投资价格确定为245万元。
经公开招募,江苏金陵旅游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旅投公司)成为舜天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方案提出,金陵旅投公司的投资款项全部用于清偿舜天公司的破产重整费用以及各类债权,并获得舜天公司100%的股权。职工工资、税款及社保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相比清算条件下提高了近十个百分点。在后续经营中,金陵旅投公司将视经营需要注入额外资金用于恢复企业经营。
最后一步:破解表决僵局难题
距离重整成功,还有至关重要的一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实践中,小微企业的重整经常会遇到表决僵局的情形,这是因为普通债权清偿率较低,普通债权人参与积极性不高,在投票表决环节常常放弃表决的权利,影响有效决议的形成。
为了加速让舜天公司“活”过来,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积极探索实践“视同批准规则”——在破产债权申报环节,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确立在表决截止日前没有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这一规则大大缩短了表决时间,显著提高了重整效率。应用该规则后,破产管理人和31名债权人签订书面约定,表决日截止前,无人对舜天公司的重整方案提出异议,重整得以顺利进行。
“这起案件从受理到终结重整程序用时仅四个月,重整计划的执行也提前两个月完成。效率高、效果好,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经验。”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介绍道。
近年来,为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破产保护,南京市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中不断深化落实南京中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的工作方案(试行)》,提高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适用率,提升小微企业挽救效能。
“现在我们已经清偿所有债务,搬进了全新的办公场所,新员工们士气很足,都想趁着南京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枢纽城市的机遇大展一番拳脚。”谈起现状,朱茂嘉对公司未来充满希望。
透过巨大的落地窗,金陵城的绝美景色正徐徐展开,属于舜天公司的新旅程即将从这里开始。
舜天的重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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