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出台 涉及13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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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 宋雪)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规划范围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13个省(区、市)。

规划围绕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明确提出将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作为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构建“一条主轴引领、四类功能衔接、七大片区联动”的总体布局,即打造一条从青藏高原、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美丽中国文化景观轴线;根据文化遗产的整体布局、资源禀赋等情况,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重点功能区;围绕羌藏、巴蜀、滇黔、荆楚、湖湘、赣皖、吴越地域文化,统筹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化遗产,形成7个地域文化片区。

规划提出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推进目标,系统推进实施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数字再现工程。

保护传承工程。加强新发现发掘文物遗存的系统保护和科学管理。推进水下考古,开展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寺、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研究发掘工程。加强系统研究,深入挖掘长江文化丰富内涵。系统梳理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历史文化资源,建立长江文化资源清单。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开展长江文化研究,突出“万里长江”整体辨识度。

环境配套工程。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加快长江沿线有关客运码头旅游化改造,依托长江河湖水系,建设自驾、骑行、步行等多类型风景道,加强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与交通线路的衔接。

文旅融合工程。打造长江主题国家级旅游线路,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加强文化产业、文化遗产和社会经济资源与旅游业的融合,彰显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传统村落及其他重要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活力。

数字再现工程。全面推进长江文化遗产数字化展示,提升文化体验。打造沉浸式展陈空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场展示展演和交流互动。鼓励文博院馆与互联网视听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合作制作文化节目,开展高清视频直播等新展示传播业态,拓展线上文化传播空间。

《规划》提出两个阶段建设目标。一是到2027年,长江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推进局面初步形成,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为全面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到2035年,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全面形成,长江流域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系统保护,分级分类展示体系基本建立,长江文化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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