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确保无偷拍设备,应落实在每天的日常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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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据1月14日新京报报道)

近年来酒店偷拍事件屡被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住店被偷拍,实在是令人心烦之事,不仅隐私得不到保护,还影响住客对酒店行业的信任,总担心哪个隐蔽的角落会藏有摄像头,消耗社会互信。对酒店来说,经常是躺着中枪,因为一些摄像头系不法之徒潜入酒店安装,并非酒店方面所为,最终造成酒店与房客之间的纠纷。客人隐私被侵犯,酒店的声誉连带受损,双方都是输家。

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广东省政府网站截图)

因此,防止偷拍事件,对住客与酒店都显得重要。据报道,广东是首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旅馆防偷拍责任的省份。广州市多名旅馆行业从业者表示,目前他们已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防偷拍要求通知。以法规的形式要求酒店防范偷拍事件,这体现了对住客权益的重视,也是应有之义。

因为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其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受法律保护,以偷拍等手段侵犯他人隐私,就在法律的禁止之列。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旅馆除了有责任保障客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同样有责任保障客人的隐私安全,发现偷拍违法人员,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民法典还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规定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同时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旅客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旅客个人信息和视频监控等信息。这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也是对客人隐私权的尊重。《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到,禁止在客房、卫生间、浴室等非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这都体现了对自然人隐私的保护。

酒店不应该有偷拍设备,这跟住店不应该被盗窃一样,应该是起码的常识,酒店防偷拍与防止客人财产被盗一样,是同等重要的安全保障事项。即使没有专门的法律要求,酒店也该把防偷拍作为一种行动自觉,有了法律规定,更要将规定落到实处。这不仅是保障旅客隐私和安全的需要,也是酒店自身经营的需要。很简单的道理,如果酒店不能提供住客隐私安全的保障,这样的酒店谁会放心入住呢,岂不是会砸了自家的生意。

有酒店表示,在收到通知前,就已采取防偷拍措施,酒店配有检测仪器,“每个房间每月至少被检查两次,如果在检查时发现了偷拍设备,酒店会报警。”除了用专门的仪器进行定期排查,客人也可以在入住的时候要求酒店工作人员陪同进入客房检查。

履行防偷拍责任,酒店责无旁贷。酒店本身有查房制度,在客人退房前,会检查房间的设施,酒店不妨把防偷拍落实到日常的查房工作中,在客人入住后退房时或入住前,都可以探测检查一下相关的设备,是否藏有摄像头。这项工作不能让入住的客人来承担,酒店应该有专门的技术人员与设备,能为客人的隐私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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