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行社升级为出境旅行社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经营基础要求:
1、经营年限:取得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后,需有至少两年的国内旅游业务经营历史。
2、经营记录:在过往经营中,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保持良好商业信誉。
二、资金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 万元人民币,以证明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旅游业务中的风险。
2、质量保证金:需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万元人民币,使总额达到 140 万元人民币,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
三、人员要求:
1、导游人员:拥有至少 3 名持有有效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具备丰富的旅游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
2、其他人员:配备一名专业计调人员负责旅游行程规划调度,一名具备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且旅行社法人代表需有旅行社工作经历。
四、经营场所和设施要求:
1、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为商用地址,需提供房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营业设施:具备至少 2 部以上的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能连接旅游局局域网、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电脑等信息化设备。
五、其他要求:
1、足额缴交旅行社责任险:为可能出现的旅游风险提供保障,确保在发生意外或纠纷时能够对游客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旅行社的经营活动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