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广大消费者要求,为进一步释放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消费增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于4月3日上午10点开始发放文旅消费券10万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金额:总金额10万元。
二、活动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5日。
三、消费券投放范围: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开发区内住宿、景区、旅游等涉文旅企业(见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四、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方式:
2025年4月3日,在开发区内进行住宿、购买文旅产品等,将享受由开发区联合银联云闪付,发放的10万元文旅消费券补贴。其中,
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满100减20,名额1000个;
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满200减30,名额1000个;
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满1000减100,名额500个。
补贴方式为消费者领券后到店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扫码立减,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每个用户在发放周期内每种票券可分别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优惠券有效期自获券日起5天内有效,5天内优惠券未使用自动退回。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未消费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并收回平台重新发放。
五、领券方式
六、审核规则:
活动结束后由各企业将享受补贴消费者的各项证明材料汇总报给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旅中心核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及消费者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严禁商家变相涨价,严禁违规违法套利,如有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享受的补贴一律追回。
七、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本次活动具体解释权归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心。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