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检察|「文化“寻保传”」青石镌刻,检徽映塔:寻访周子垭至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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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蝉鸣渐渐响起,大巴山的青翠在熹微中泛着水光。为深入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我们途经原有官道石桥安定桥,穿过镇巴县泾洋镇二郎滩村蜿蜒的山路,来到了本次寻访古迹之处--周子垭至宝塔。青灰色的石塔檐角刺破林间一丝薄雾,塔身苔痕斑驳如岁月留下的纹路。

至宝塔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是为供奉清净寺高僧印善的骨灰而建造的佛教建筑。该塔为七层密檐式六角形石塔,通高12米,塔身全部采用青石砌筑。塔基呈六边形,每边长1.2米,塔檐六角均作上翘处理。整座塔体采用空心结构设计,既保持了外观的完整性,又减轻了自重,体现了古代建筑技艺的智慧。塔基正面石碑铭刻“圆寂恩师印善老和尚觉灵之塔”,其朱漆早已斑驳。我们从古塔历史中了解到,高僧印善,西乡白沔峡人,曾师从城隍庙大师张月升门下,住持周子垭禹王宫,后任城隍庙住持兼管禹王宫。印善住持期间耕作化缘,修缮庙宇,广行善举,教化方民。其门人弟子为表其功,垒塔铭文,以励后世。至宝塔附近另有两座小石塔,距其10米,呈“品”字而立,形状相似。

至宝塔原属清净寺附属建筑群的一部分。清净寺始建于明代,曾是镇巴通往汉中的官道旁的重要寺庙。那时,清净寺香火鼎盛,寺旁官道上的安定桥连接着汉中与镇巴的商旅往来,七座石塔如众星拱月般守护寺庙,而至宝塔便是其中最宏伟的一座。岁月变迁,曾经的七座石塔群现仅存一座半石塔,默默诉说往昔辉煌。

2008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将至宝塔列为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6月11日,汉中市人民政府于至宝塔前立下文物保护标志牌。2012年,陕西省文物局拨付专款进行保护工程,包括塔基硬化、塔身修复、周边土地征用,并落实了文保员职责。

“塔顶第六层檐口和第六层塔身均出现裂口,但从外形上看塔体保存较好。”“是的,塔基周围原为耕地,地边多栽有树木,但周边垦荒导致水土流失,山坡上树木的根系可能威胁塔体稳定。”检察干警在与文保员塔前的交谈中了解至宝塔历史与保护现状。沿着绿意盎然的乡道,我们走访了周边村民,多方了解至宝塔当前保护困境,详细记录文物保护难题。

穿行于至宝塔斑驳的青石阶前,凝视塔身细密的裂痕,我们深切感受到:文物古迹的守护,既是对历史记忆的唤醒,更是检察机关践行法律监督使命的生动实践。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上的字句,不仅是法律文书的冰冷条款,更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化作修复历史裂痕的“手术刀”。在践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我们读懂了“保护”二字的分量:它不仅是保护耕地资源、巩固塔基安全、整治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多元履职,推动文物保护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守护”。检察机关的职责,不仅在于用法律武器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更在于以法律监督唤醒文化传承的生命力,让检察蓝的身影成为移动的文物保护警示碑,让每份法律文书都承载着延续文明的重任。

塔影长存,文脉不息。今日的至宝塔,依然静默如山,但塔檐下的驻足已不再孤独。检察监督的介入,让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从纸上落地生根。今后,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与文物保护部门携手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让至宝塔在岁月中永葆风采,让历史文脉永续流传。

作者:郭雨晨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