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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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WLKYJT20141017-1;

(三)采购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等,本次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元/年(大写:捌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行业主管机关2023年度考核记录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项目公告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09:00-17:00(北京时间)。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本公告第十条的磋商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