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1补2!丽江这个村民滥伐林木被查处,594棵补种任务安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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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城区金安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木某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的高度重视,也再次敲响了依法采伐森林资源的警钟。

2024年8月,当事人木某在已获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明确知晓第4小班采伐许可为采伐云南松70株、蓄积11.5m³、木材材积7.2m³的情况下,于古城区金安镇增明村增明小组林地内违规作业。实际施工过程中,木某采伐云南松数量达367株,蓄积15.9986m³,木材材积7.993m³ ,超审批采伐活立木297株,蓄积4.4986m³,木材材积0.793m³,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事实。

(图片由AI生成)

经调查,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丽江市古城区统一赋予乡镇部分行政职权目录》中对滥伐林木的处罚规定,金安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木某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9个月内,在原地补种超伐树木数量2倍的树木,即594株;同时处以罚款1665.30元。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在维护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提供生物栖息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丽江作为全省重点林区,全市森林面积1887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61.2%,绿水青山早已成为丽江最亮丽的生态底色。近年来,丽江市高位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全方位守护着滇西北这一片绿色宝藏。

(图片由AI生成)

毁林一时易,树木十年难。此案的查处警示我们:唯有依法合理利用资源,才能让绿水青山永续造福子孙后代。让我们携手守护丽江的生态底色,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编写/曹玉庚)